華銳風電日前發布公告與大連重工、華能新能源兩家企業的訴訟案進展情況,詳情如下:
一、訴訟基本情況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4 年 9 月30 日收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4]遼民三初字第 11 號)和《民事裁定書》([2014]遼民三初字第 11 號),大連華銳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重工”)以海上潮間帶風電安裝設備承攬合同糾紛為由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要求解除案涉海上潮間帶風電安裝設備承攬合同并由公司賠償大連重工經濟損失 9,046 萬元及案件訴訟費、保全費;大連重工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裁定凍結公司 9,200 萬元人民幣的賬戶款項或查封其他等值財產。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對該案件進行了披露,公告編號:臨 2014-065。
二、訴訟進展情況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大連華銳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和解協議>的議案》。為盡快有效解決公司歷史遺留問題,基于公司與大連重工的長期合作關系,經友好協商,公司擬就海上潮間帶風電安裝設備承攬合同糾紛事宜與大連重工簽署《和解協議》。《和解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公司支付大連重工 10,000,000 元(人民幣壹仟萬元整),作為對大連重工在案涉合同履行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的補償;案涉合同涉及的且在大連重工實際控制下標的物歸大連重工所有并自行處理。
2.本案以在法院主持下的調解方式結案,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公司承擔。
3.在法院辦理解除財產保全措施的同時,公司向大連重工支付上述補償款。
4.大連重工收到上述補償款后,雙方之間就本案訴訟涉及的合同即告終止,雙方均不得就案涉合同所涉及的雙方之間的任何債權、債務問題向對方主張權利。
三、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公司與大連重工正式簽署《和解協議》達成和解后,對公司本年凈利潤的影響金額為負 1,050 萬元。 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本案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及時關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