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是世界第七大能源消費國,能源消費結構以油氣為主。由于自身的油氣資源較為缺乏,德國對進口能源的依賴程度很高,德國燃油價格明顯高于周邊國家,應對石油危機的能力較弱。
嚴峻的能源形勢使德國從 20 世紀 90 年代開始就一直將擺脫對進口能源的依賴作為其能源戰略的重點任務。2010 年 9 月,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在《能源方案》報告中,闡述了德國中長期能源發展思路,明確了到 2050 年實現能源轉型的發展目標。
2011 年福島核事故發生后,德國政府做出了永久放棄核電的決定,并正式提出將能源轉型作為其能源政策的主導方針。德國能源轉型的宗旨是:2050年提供安全的、可支付的和環保的能源。
德國能源轉型的第一個重要標志是可再生能源在未來成為主導能源;第二是能效大幅度提高,到2050年,德國每年的能源生產率要提高2.1%,電耗、油耗和熱耗都要大幅度地降低;第三是一次能耗下降,2050年與2008年相比,計劃一次能耗要下降50%。
德國采取了哪些重點措施?
為落實能源轉型的戰略目標,德國采取了一系列重點措施:
第一,加快電網建設。建設大規模輸電通道,使主要在德國北部地區的風電資源輸送到負荷中心,即德國的西部和南部;修訂《能源工業法》,出臺了《加快電網擴張法》和《聯邦需求規劃法》,以縮短規劃和審批程序,加快建設進度;發展智能電網,將來配電網不再是傳統的輻射式結構,而是擁有大量用戶和眾多分布式電源的、供需互動的格局,需求側能夠有效地響應電力系統的技術和市場價格信號。
第二,提高電力系統的靈活性。在發電環節,通過技術改造等手段增加火電機組的調峰深度,同時,通過增加儲熱設施等方式提高熱電聯產電廠的調峰能力。在電網環節,通過加強電網建設,擴大電網互聯范圍,發揮互聯電網間接儲能系統的作用。為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所需的電網基礎設施及時到位,德國連續出臺了一系列電網相關法案。
德國政府還通過提高超高壓電網的投資收益率、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承擔部分電網建設改造費用等方式,保護電網運營商的投資積極性。在用電環節,綜合運用儲能、熱泵、電動汽車、智能電表等技術手段,提高負荷的可調節性。
第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德國能源轉型戰略提出,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費比2008年降低20%,到2050年降低50%。為此,德國聯邦經濟技術部提供了一系列的信息、咨詢和資金服務,包括能效基金、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的建筑裝修計劃、低息貸款和為中小企業提供的節能資金計劃,修訂《節能法》提高新建筑能效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