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負責人解讀加強電力企業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建設指導意見
2015年1月8日,《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電力企業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頒發。此《指導意見》旨在引導企業實現電力安全生產系統化、科學化、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構建本質安全企業,有效防范電力事故。
為進一步提升電力企業事故防范能力和本質安全水平,近日,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相關負責人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就《指導意見》的編制背景、原則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指導意見》的編制背景。
答: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作出了決策部署,明確要求“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治理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這是我國第一次在黨的全會上提出了安全生產體系化管理的思想,明確要構建隱患治理和安全預控“兩個體系”,為抓好電力安全監督管理指明了方向。
為了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國家能源局貫徹實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能綜法改【2014】212號),其中 “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治理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這項工作由電力安全監管司牽頭,有關派出機構參加。為貫徹落實文件要求,切實履行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電力安全監管司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結合電力行業實際,全面啟動安全風險預控等安全監督管理機制改革研究。
“兩個體系”中的隱患治理工作體系建設,是這些年來電力行業一直高度重視并卓有成效的工作。原電監會期間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如何科學、規范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文件,如:《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電力企業隱患分級分類、監督管理、信息報送和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的措施和要求;《關于加強電力設備設施隱患排查治理的指導意見》,對電力設備全壽命周期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電力企業按照要求,深入查找和有效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形成了安全隱患治理的閉環管理,建立起了隱患排查、治理和管控的綜合體系,對保人身、保系統、保設備安全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安全預控工作體系,是將安全監督管理融入電力生產、建設施工全過程,進一步增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系統性、前瞻性和主動性,著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本質安全水平的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南方電網公司、神華集團公司的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建設工作一直走在行業的前列,在各自的領域中都有很好的實踐。2014年上半年,電力安全監管司選取了南方電網公司、神華國華集團公司及其下屬7個基層單位進行調研,重點了解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歷程、實踐經驗、主要特點以及實際效能,將以風險預控為核心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傳統管理進行比較,為構建一套理念先進、方法得當、管控有效的電力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并逐步推廣應用做好前期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