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強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2014年1月,為保證國家風電核準技術的嚴肅性,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加強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24號),對已列入“十二五”第一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單未按時完成核準的項目,取消其納入國家核準計劃內的資格。若上述項目重新啟動審核程序,并爭取國家補貼資金,需重新申請納入國家核準計劃。本次共取消了30個項目的核準計劃資格,總規模174.35萬千瓦。
(二)國家能源局印發《“十二五”第四批風電場項目核準計劃》
2014年2月,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十二五”第四批風電場項目核準計劃,列入第四批計劃的風電場項目總裝機容量2760萬千瓦,黑龍江、吉林、內蒙古、云南省(區)的核準計劃另行研究。
(三)國家能源局舉行2013年風電產業建設成果新聞發布會
2014年2月25日,國家能源局在京舉行2013年風電產業建設成果新聞發布會。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等相關部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國內主要風電投資、設備制造、行業協會和媒體等40余家單位和機構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本次會議是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首次以發布會的形式向全社會提供的風電公共信息服務,也是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按照’.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要求,加強風電產業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實踐。
(四)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做好甘肅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
2014年3月19日,國家能源局召開了甘肅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工作會議,對甘肅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方案進行了部署。會上提出,甘肅省發改委,能源局要按照“整體規劃、科學布局、有序開發、分布實施”的原則,認真做好清潔能源基地規劃和建設工作;國家電網公司要加強酒泉至湖南士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的前期論證工作,科學制定輸電工程的建設方案,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全額上網和可靠送出。
(五)國家能源局發布《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2014年風電并網消納工作的通知》
2014年4月,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2014年風電并網消納工作的通知》。通知對2013年風電并網、風電消納情況進行了總結,對2014年風電并網、風電消納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六)國家能源局要求加快推進12條重點輸電通道建設
2014年5月16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活動計劃12條重點輸電通道建設的通知》(國能電力【2014】212號),要求各有關單位抓緊推進實施12條重點輸電通道相關工作,確保按規定時間形成送電能力。送端配套電源項目首先盡量解決當地富余發電能力,同時因地制宜配套一定規模風電等清潔能源發電與煤電打捆外送。
(七)國家發改委明確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
2014年6月5日,國家發改委出臺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 1216號),明確規定了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0.85元/千瓦時(含稅),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0.75元/千瓦時(含稅);通過特許權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按中標價格執行,但不得高于同類項目的上網電價水平。
(八)國家能源局批復承德風電基地二期項目建設方案
2014年6月29日,國家能源局以國能新能【2014】306號文件批復了承德風電基地二期項目建設方案。承德二期項目共開發建設風電項目27個,總裝機容量287.56萬千瓦,所發電量全部在京津唐電網內消納,該項目的建設對增加華北地區清潔能源供應、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計劃具有重要意義。
(九)國家能源局:《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及有關管理要求》
國家能源局8月22日下午組織召開“全國海上風電推進會”,并公布了《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涉及44個海上風電項目,共計逾lOGW裝機容量。根據《關于報送近期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備選項目的通知》,要求地方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上報可于2016年底前投產的海上風電項目,根據通知要求,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河南,天津8個省(區,市)共上報項目44個、總容量1028萬千瓦。遼寧、山東、上海沒有報送項目。
(十)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規范風電設備市場秩序有關要求的通知》
2014年9月5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規范風電設備市場秩序有關要求的通知》加強檢測認證確保風電設備質量、規范風電設備質量驗收工作、構建公平、公正、開放的招標采購市場、加強風電設備市場的信息披露和監管。就業內最為關心的設備質量和市場秩序兩大核心問題做出關鍵性制度安排,分別從風電設備質量、風電機組質保期驗收、招標采購市場以及市場信息披露和監管四個方面進行了規范。
(十一)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4年10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簡政放權后,一些地區和電源項目存在政策尚未完全落實、配套措施缺失以及備案(核準)程序不透明等問題,甚至出現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的投機行為。為規范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控制電源項自工程造價,國家能源局將開展專項監管,對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各省電源項目備案、核準和投資開發情況摸底調查,并特別提出重點監管“電源項目投產前的股權變動情況”。
(注:本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2014上半年中國風電建設情況統計評價報告》和2014年國家能源局發布的有關信息編輯整理。)
《 本文摘選于2014全國大型風能設備行業年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