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市場砥礪前行
不過,即便困難重重,“走出去”對于中國的電力設備行業而言,已是必然選擇。“這些年,企業總是在艱難中前行,任何一個企業‘走出去’都不是一帆風順的,但是這并不能阻止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張國寶表示。
在眾多業內人士看來,苦練內功是企業首先需要面對的問題。“規避風險最基本的、最根本的是企業將自己的事情做好,控制好質量和成本,將重點集中在自身創新上,技術上不斷趕超國際巨頭,通過技術改進使得產品價格不斷下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有業內人士如此說。
“與國際巨頭同臺競爭,要求國內企業無論是從技術、產品的可靠性、可利用率、發電效率以及商業模式創新等各個方面必須要做好準備,并控制好各國因政策、法律、文化的差異所帶來的風險。”國家發改委能源所研究員王斯成說。
在此基礎上,國家政策的支持也必不可少,“如光伏、風電產業屬于固定資產投資,前期成本非常高,后期的成本是免費的,運營成本是非常低的,但前期的一次性投入會導致企業的負擔非常重。融資上如果能更大力度地給予一些支持,企業走出去可能更便利一些。”上述業內人士表示。
孫軼颋認為,第一,政策的支持包括國內政策和所在國政策,世界自然基金會目前正在協調如何使所在國政府給予中國企業“走出去”一定的法律的投資保障,給可再生能源企業、金融機構以信心;第二,重視金融支持與金融創新;第三,提倡企業家精神,企業不能依賴于政策,不能等、不能靠,不能依賴金融機構把錢送上門來,關鍵是企業自身的經營模式和盈利能力要跟上去。第四,重視協同效應。
在協同效應方面,他指出,應注重三個層面的協同效應,“首先是產業界的協同效應,企業應避免惡性競爭,相互拆臺;其次是金融機構的協同效應,商業銀行、投資公司、投資銀行要協同作戰,降低企業風險;再次所在國政府之間也應要達成默契。”
對于業內頗為關注的核電“走出去”問題,章慶華表示,目前我國還需要在以下四方面進行努力:第一,要想“走出去”,必須把核電“走出去”上升為國家戰略,并且成為國家政治、外交、經貿合作中重要內容;第二,我國目前真正完全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核電機組僅有秦山一期,未來無論是CAP1400,還是華龍一號這些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電技術,需要在國內開始建設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示范項目,示范項目的落地會進一步增強我國自主核電技術在海外市場的競爭力;第三,國內三大核電集團應扮演核心平臺的作用,帶領技術、裝備、施工企業,以及金融服務企業一起“走出去”,形成中國團隊一起“走出去”;第四,充分發揮我國外匯儲備量巨大,投資、融資的優勢來支持核電“走出去”。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在國家層面上,商務部也正在極力通過完善制度來扶持企業實現“走出去”,根據不同的行業、企業的需求,分別組織企業赴南美、北美、歐洲、東盟、中東歐、俄羅斯等地進行實地考察,與當地的政府和企業,包括項目單位進行對接。
據楊依杭介紹,目前商務部正在通過搭建國際交流平臺,為企業“走出去”提供高端服務。一方面加大信息服務的力度,降低企業海外投資的風險。每年選擇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熱點國家,編寫國別投資報告,詳細介紹目標國家的投資環境、投資政策、投資項目,開展企業海外投資的培訓,降低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風險。另一方面,積極幫助中國企業拓展國際渠道和網絡,與國外的資源和項目進行有效的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