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滿荊棘的海外市場
盡管成績斐然,但對于多數裝備制造業企業而言,海外市場看似美好,卻也布滿荊棘。
11月4日,墨西哥通信與交通部對外公布,中國鐵建牽頭的國際聯合體中標墨西哥城至克雷塔羅高速鐵路項目。這是中國企業在海外承建的首條時速300公里高鐵。然而,僅僅3天之后,墨西哥就宣布取消與中國公司所簽訂的高鐵協議。按照墨方的說法,由于只有一個集團參與了投標,取消協議是為了避免對于投標程序的“合法和透明性產生任何質疑。”
有消息稱,由于取消此前的協議,墨西哥政府將至少對中鐵建公司牽頭的中墨聯合競標體補償2.7億元,但從此前的三一重工30億元風電項目遭美“強拆”到如今中國高鐵“出海”突遭變數,中國企業海外征程遭遇的風險與挑戰已不言而喻。
商務部產業司機電出口處處長孫健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能源裝備出口遭遇到的問題主要有四點,其一是文化問題。對新興市場的文化、政策、經濟環境缺乏深入了解,這是我國企業在國外遇到的共性問題;其二是知識產權問題。中國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沒有仔細分析自己擁有的產品或技術是否涉及國外專利以及怎樣運用好規則切實保護好自有知識產權;其三是能源裝備本地化發展問題。中國企業在對外經貿合作中,同時把大量的中國勞務也帶了出去,這樣對當地就業或實力提升不能帶來實質性推動;四是售后服務問題。其實不光是裝備制造行業,其他領域的中國企業售后服務也是非常欠缺的。
在眾多風險中,世界自然基金會中國可持續發展金融項目總監孫軼颋認為,目前國內電力設備企業“走出去”的主要風險仍集中于政治風險,一方面由于海外國家政局不穩定或缺乏對投資者的投資保障;另一方面,企業對于當地情況不了解,對于究竟什么樣的產品適合海外市場還缺乏認識或者僅是將國內的經驗簡單復制到國外。
為幫助企業規避風險,加速中國“走出去”步伐,近年來我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10月6日,商務部發布并實施了新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對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管理模式進行了新的調整。
據商務部投資促進局副局長楊依杭介紹,新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確立了以備案為主、審核為輔的管理模式,將來對外投資的大部分項目只需備案就可以完成;縮短了核準,包括備案的時限,將核準時限縮短了5個工作日,企業可以根據規范化的流程辦理;程序更加清晰并且權力下放,把原來由商務部需要審批或者備案的事項,更多的下放到省市商務廳局,特別是地方的企業,將來在海外投資的時候,可能只需在本地的商務部門進行備案就可以完成,這樣能夠方便企業就地辦理海外投資的業務。
不過,在眾扶持政策的背后,具體工作尚需落地細化。英利集團旗下的北京奇峰聚能有限公司總經理蔣濤建議稱,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需要學習日本和韓國企業,這些企業多數是“抱團”進入中國市場,并且很有規矩和章法的實現海外市場布局。“在海外市場,民營企業想靠自己‘摸著石頭過河’會造成很大損失,如何把規矩制定好,特別是在海外市場實現良性競爭至關重要,我們也不希望等到民企撞得頭破血流的時候央企再來幫助我們,把市場拿走。”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除了被頻頻提起的文化差異、政治安全、法律法規等問題,“惡性競爭”問題也成為眾多設備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頭疼問題。
2012年,中國兩家核企各自聯手法國阿海琺和美國西屋參與競購英國Horizon核電項目,這種各自為戰、缺乏同一部署的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中國與其他核電列強的競爭能力,最終被國資委召回。
“EPC總承包的企業全國有1600家,大家一起‘走出去’之后開始互相惡性競爭,這已經成為國際笑話了。”令東方-電氣總經理斯澤夫頗感痛心的是,很多國內企業甚至在海外市場打起了價格戰,原本希望的“抱團”走出去最后卻演變為了“互相拆臺”,最終結果也多數為兩敗俱傷。
即便如此,對于國內的電力設備企業而言,目前“抱團”走出去仍不失為一種最優選擇。中國核工業集團(以下簡稱為“中核”)董事長孫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曾坦言,中國核電在國際市場上面對的都是世界級的競爭對手,要想“與狼共舞”,就需要聯合起來“走西口”。
“我國核電企業‘走出去’的方式有三種,第一類是誰也不依靠,全由自己說了算,已經成功的案例是巴基斯坦的項目。”據中核核動力事業部副主任章慶華介紹說,第二類是消化吸收引進技術,形成自己的體系后再“走出去”,此方式需要和技術的引進方、出口方達成協議,這方面初見成果的是和英國的合作項目。第三類是投資承包方式,基本上是帶錢不帶技術,主要形式是控股經營對方的核電公司和核電廠。
章慶華稱,總體而言,目前中國電力設備企業“走出去”很難克服一個現象,就是“買辦現象”,這意味著企業在“走出去”后總是難以擺脫國外大的技術供應商的“影子”。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下一步隨著國內 “華龍一號”和CAP1400技術落地的持續推進,中加合作的先進燃料坎杜重水堆加“華龍一號”或者CAP1400的組合將是我國核電“走出去”的不錯選擇。
在中電投核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辦公室主任丁云峰看來,中國核電“走出去”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核電的項目特別是成套項目風險是很大的,首先就是政策上的風險,包括了一些經濟方面、市場方面,更重要的還有國外核安全審批,每個國家的審評制度是不一樣的,要滿足當地的審評要求,這里面可能會有一些風險。另外,項目運行過程中不可能所有的建設或者運營的人員都從中國帶來,這也受當地人力資源水平狀況的影響,總之政策上的風險或者是認識上的風險會對工期產生影響,最終會對投資和項目出口的回報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