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價格司報出風電上網電價下調設想方案后,業界反響強烈
近日,陸上風電上網電價將下調的聲音再次攪動了風電行業回暖的春水。
“風電本來就不賺錢,還要降低電價,看來這是要讓我們虧損呀!”大唐集團一位負責新能源開發的副總經理這樣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他所說的降低電價是指,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在近日召開的“陸上風電價格座談會”上通報了調價設想方案,將風電四類資源區標桿電價從目前的0.51、0.54、0.58、0.61元/千瓦時,調整為0.47、0.5、0.54、0.59元/千瓦時,并在此調整基礎上區別對待,將福建、云南、山西三省電價由0.59元/千瓦時調整為0.54元/千瓦時,將吉林、黑龍江省電價統一調整為0.54元/千瓦時。
值得注意的是,該調價方案仍為設想方案,處在意見征求階段,而且,即便能夠順利出臺,該方案也只適用于2015年6月30日后投產項目,此前建設的風電場仍執行原有電價。
風電開發商喊日子難
在外界看來,風電行業賺的是“大風刮來的錢”,言下之意,風電行業賺錢肯定很容易,上網電價下降幾分錢肯定不成問題,然而,這次陸上風電上網電價下調的意向卻觸動了風電業內人士的“一肚子苦水”和“冤情”。
面對即將到來的調價,上述大唐人士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風電開發企業現在基本上處于盈虧平衡點上,如果再降低上網電價,恐怕很多風電開發企業都會不做了,有錢還不如放到銀行吃利息呢。”
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總經理黃海燕也認同上述大唐同行的看法。黃海燕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棄風限電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很多風電開發企業都在盈虧分界點也就是生死線上掙扎,如果這個時候降低上網電價,企業的運營壓力會非常大,企業開發新項目的積極性會嚴重受挫。
黃海燕同時還指出,此次征求意見的調價設想方案看似是只作用在明年6月30日后上馬的風電項目上,其實,對已建成項目、在建項目都有很大影響。她說:“對當前在建的項目來說,發電運營商可能已經做了一些前期的準備或投入,如果這些項目無法在明年6月30日之前建成,開發商很可能就會因無利可圖而放棄項目,這就可能讓前期投入成為壞賬;而上網電價下調會影響風機整機制造商和其他產業鏈上的設備制造商的盈利情況,如果這些制造商無利可圖就很可能放棄某種型號設備的生產或者轉而從事其他利潤率更高的行業,那么,已建成風電場的風機要想更換個配件都可能很難找到,從長遠來看,會影響整個風電行業的健康發展。”
據悉,我國目前執行的是2009年發布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當時,劃分四類風力資源區,并以此為依據而制定了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千瓦時的風電上網電價。電價出臺伊始,發改委價格司也明確表示,每隔一段時期會重新評估電價并調整,最終使其與常規能源接軌。
不難看出,風電上網電價政策設計的初衷是要不斷調價;風電業界也普遍認為,調整風電上網電價是大勢所趨。然而,從當前的風機造價和利用小時數來看,要實現“風火同價”尚需要時日。當前,我國風電的裝機造價大約是火電的兩倍,而風電的利用小時數國內一般在2000小時附近,火電的利用小時一般平均都在5000小時。
所以,在“棄風”問題沒有得到根治之前,我國的風電上網電價5年來原封未動。2011年、2012年,甚至今年3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都釋放過要降低風電上網電價的政策信號。但出于支持新能源穩步發展等原因,風電上網電價仍保持了5年未變的格局。
運維成本走高不容忽視
中國風電集團一位負責東部沿海地區運維業務開發的經理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我國風電機組產品質量標準及保證體系不夠完備,同時我國風電機組制造企業數量眾多、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通常風電設備產品質量和制造缺陷在5年左右開始逐步顯現,對于我國風電開發商來說,質保期過后,風電場運行維護的風險將大幅增加,同時由于前期過分依靠風電制造商的維護團隊,其人員能力、經驗和裝備明顯不足。
黃海燕也建議要把運維成本考慮到風場運行的費用中來,她表示,當前,大批風機出質保期之后的運維費用到底是多少,還尚未反映在電廠運行的成本上,畢竟,更換一個大部件,每臺吊車進場維修費用就是十幾萬,而隨著風機運轉時間增長,國產風機的問題不斷暴露出來,此時降價無異于給風電發展“斷油”,現有項目的運維投入都會成問題。
有類似擔憂的還不僅限于風電開發運營商,中國農機工業協會風能設備分會理事長楊校生在日前召開的全國風電后市場專題研討會上表示,目前國內在運行的風機已達7萬多臺,未來每年新增加的風電裝機數量大約為1萬臺左右,根據目前風電整機制造商與開發商的合同約定,風機的質保期一般在3-5年。越來越多的風機已經出質保期,后續的維修維護業務將很繁重。
楊校生建議,要完善我國的風電發展政策,大力實施保障各方利益、促進風電良性發展的稅收、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進一步增強企業和地方發展風電的積極性。
黃海燕建議,新項目可以重新審核收益率,原有項目的收益率在8%以上的可以開工建設,比如,現在可以規定收益率水平9%或者10%的風電項目方可通過審核,這樣就可以讓風電項目開發更加慎重,或者等到時機成熟再開發,這樣就能達到控制總體規模的目的。價格調控手段使用好了是杠桿,而使用不當對整個產業來說都是滅頂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