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新能源發展形勢
(一)國內外發展趨勢
1.國際形勢
國際金融危機催生新能源革命。金融危機后,許多國家把新能源作為經濟復蘇和產業振興的戰略引導,希望盡快搶占新能源技術制高點和建立新能源制造產業優勢。盡管目前大多新能源技術尚未成熟,成本高于化石能源,但長期來看,伴隨新能源技術日趨成熟以及傳統化石能源價格不斷上漲,新能源市場競爭力將不斷增強,并逐步從補充能源向替代和主力能源過渡。
應對氣候變化激發新能源市場。隨著國際社會對溫室氣體減排的呼聲越來越高,氣候變化問題既是世界能源發展新制約因素,也是能源技術向低碳、無碳化方向發展的主要動力。許多國家在制定能源戰略和能源政策時,增加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內容,重點限制化石能源消費,鼓勵能源節約和清潔能源使用,加速調整能源結構,積極開展新能源開發利用。
日本核泄漏事件影響全球核電市場。日本大地震引發的福島核泄漏事件,撼動了全球核電市場,引發了全球范圍內對核電利用的再思考。盡管世界各國對下一步核電發展的態度存在差異,但總體來看,將更為審慎,全球核電發展進程將有所放緩,同時給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產業加速發展帶來重大機遇。
2.國內形勢
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對我國能源發展提出了新要求。我國已經在國際社會上莊嚴承諾,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要兌現這一承諾,必須加快新能源的規模化發展。
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為新能源發展提供了歷史性機遇。新能源作為國家加快培育和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將為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和產業基礎。國家已經出臺和即將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將為新能源發展注入動力。隨著投資新能源產業的資金、企業不斷增多,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十二五”期間新能源企業將加速整合。
(二)本市發展形勢
“十二五”是上海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的關鍵時期。大力發展新能源既是上海應對氣候變化、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責任和義務,也是根據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目標,突破能源資源約束,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內在要求。
1.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任務十分艱巨。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要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量比重是約束性指標。由于新能源的能源密度低且價格相對較高,并受到土地、岸線等資源條件約束,大規模發展風電等新能源受到限制。同時,核電發展放緩將進一步加大本市爭取市外核電、水電的難度。本市完成這一目標的任務更加艱巨,新能源發展必須走出一條占地少、立體式、多元化、多主體開發的新模式。
2.新能源發展將進入加速發展期。隨著新能源技術發展以及各項政策效應的逐步顯現,開發利用新能源的成本將明顯下降,為本市清潔能源利用和產業結構升級帶來歷史性機遇。借助國家支持上海率先應用新能源、建設智能電網的契機,本市新能源發展將呈現突破瓶頸、以點帶面的加速發展局面。同時,建立以應用促研發、以研發帶產業的良性循環機制,也將進一步推動本市新能源產業邁上新臺階。
三、“十二五”新能源發展指導思想、發展原則、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緊緊圍繞能源安全發展、清潔發展、高效發展的總體目標,堅持應用示范率先創新和裝備產業高端制造并重的發展方針,搶抓戰略機遇期,積極穩步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高起點、高標準健全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政策機制,加快把新能源培育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柱行業,成為能源轉型發展的先行軍。到2015年,基本形成新能源開發應用高地、核心技術研發高地、裝備產業及服務業高地,使新能源產業成為能源發展的新支撐。
(二)發展原則
1.堅持應用示范與產業發展互相促進。用足用好本市有限的可開發資源,支持科技創新和裝備產業化發展,培育新能源服務產業,使資源開發與關鍵技術研發同步、新技術示范與產業化同步、新項目建設與人才隊伍壯大同步。
2.堅持擴大規模與提升水平互相結合。新能源開發利用在增加數量的同時,更要關注提升質量、打造品牌。按照“立足長遠、統籌規劃、體現示范、引領水平、高端制造、差別競爭”的要求,不斷提高自主研發能力,提升產業能級,增強市場競爭力。
3.堅持政策激勵與市場機制互相補充。通過政府財政扶持、稅收優惠、市場配額等政策,支持新能源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建立健全公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更多地運用市場化手段,調動投資者的積極性,吸引和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新能源產業發展。
(三)發展目標
1.總量目標
綜合考慮國家約束性指標考核及上海節能減排、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等要求,到201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12%左右,其中本地生產量達到120萬噸標準煤(不含太陽能光熱利用),是2010年的8倍。
專欄: 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預計2015年上海外來水電、核電達到400-420億千瓦時,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11%左右(作為預期性指標),加上本市開發的新能源占比1%(作為約束性指標),合計占比12%左右。
2.布局和結構目標
風電:以海上風電開發為重點,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基地建設。到2015年,形成東海大橋、臨港、奉賢三個海上風電基地。同時,擴大崇明、長興、老港三個陸上風電基地規模,全市風電裝機達100萬千瓦左右。積極探索分布式風能資源開發,因地制宜地開發中小規模分布式和用戶側風力發電項目。
太陽能:光伏發電優先在外高橋、老港、陳家鎮等開發區、工業區和新城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設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屋頂光伏發電示范應用,總裝機達到150兆瓦。太陽能熱利用重點在符合條件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小區規模化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建設太陽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郊區農村大規模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左右。
生物質能:與城市廢棄物綜合利用結合,重點在崇明、松江、奉賢、老港等地區建設生物質發電示范工程,并擴大城市垃圾發電規模,建設浦東、金山等發電工程,新增裝機超過20萬千瓦。
淺層地熱能:與節能建筑相結合,建設一批示范工程,總應用建筑面積達到400萬平方米左右。
3.區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