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行難題 」
事實上,相當一部分業內人士希望有強制市場后,再推出綠證。如果沒有具體可行的政策規劃、實施方法及監管措施,收益合理預期就存在不確定性。
在彭博新能源財經分析師劉雨菁看來,綠證的出爐并非瓜熟蒂落,而是帶有一絲無奈的意味,因為“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確實沒錢了”。目前出來的政策還不夠具體,風電光伏企業只能采取試探性的措施,逐步了解市場。綠證自愿交易代表著由政府固定補貼向市場化補貼方式轉變,但以目前已經公布的文件看來,還需要更多的實施細則,才可以搭建起一個滿足交易需求的市場。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政策研究主任彭澎對此表示,大家都希望有強制市場之后再推出,這樣的話需求也很強烈,可以很好的推動。但是,中國參考碳市場的經驗,包括國際的經驗,都是從資源市場逐步過渡到強制市場的。
綠證作為實施配額制的載體,在自愿認購綠證積極性不足的情況下,綠證交易必須要有配額制作為支撐。沒有強制配額作保障,僅靠情懷的話,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資金難以對電價補貼實現功能替代。
“綠色證書,一定不能是自愿認購,一定要用國家和政策的頂層設計,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強制配額。應該把綠色電力交易強制到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并且作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在3月25日召開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研討會上,政策制定者、綠電銷售和購買方企業的觀點不斷碰撞交鋒,政策執行力度必須剛性是研討中被多次提及表達了風電光伏企業的集體訴求。
彭澎則告訴《能源》記者:“我們預料到整體的交易會非常少,大家都處于觀望的狀態,現在綠證仍處于資源市場早期的試水、過渡階段。這是給大家一個學習和培訓的時間,讓大家熟悉這套交易規則以及政策體系。在這個期間,大家都要嘗試怎樣在市場中尋找自己的定位,不是剛上來就開始考試。”
在資本市場上獲利是企業的永恒追求,企業需要一個合理可期的穩定收益,否則項目沒有辦法做下去。但是,目前并沒有具體政策出臺保障新能源企業有合理的盈利預期。新能源企業一個普遍的觀點是:“我們愿意為清潔能源付費,但是必須要保證新能源企業有一個合理的回報。”
業內面臨的現實問題是,基于目前綠證買方自愿,綠證交易市場尚未實現充分競爭價格,電價是波動的,綠證的價格也是波動的,價格存在不確定性,對于投資者來說風險太大。因此業內人士提議說,綠證要有市場培育期,需要過渡政策,應搭配度電補貼政策作為過渡時期的政策,將兩個有機協調起來,給綠電一個好的補充。
綠證的認購規則之一是“不得二次交易”,對此業內人士則提出了質疑:既然是有價證券,就應該有一定的金融屬性。只能轉售一次,就沒有金融屬性可言。“如果我們用錢的話只能低價賣,我們希望有議價空間,要有一定的金融屬性,才可以為新的融資提供渠道。”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處長李鵬對此回應說:“在交易初期不允許二次交易,是避免金融屬性的過渡凸顯。所有的資產都有一定的泡沫屬性,我們不想在最早實施的時候就把價格炒得過高。綠色電力的消費者是我們下一步的希望,如果沒有一個很大的市場來支撐我們的生產,路會越走越窄,一些經濟利益的讓步可能不可避免,有些東西是要從企業管理自身上做一個調整。”
其實,綠證推行面臨的最大阻礙可能還在于火電企業的強力抵抗。使用高比例的綠色電力,直接蠶食掉火電企業的市場份額。在2016年下半年煤炭價格高位運行、煤電企業利潤率大幅下降、發電成本居高不下的情況下,買綠證相當于增加額外的成本,加上火電企業的背景足以和能源局、發改委抗衡,綠證的推行受到煤電企業掣肘。
此外,風光電補貼還存在能源類別差異、地區差異、項目差異,袁家海認為政策給各個省定了一個配額的目標,有可能在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還是有一定程度的博弈。
「 未來路在何方 」
綠證能力有限,推出配額制從“自愿”到“強制”已是業內共識。但從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轉換到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在政策設置過程中還需謹慎對待。
能源基金會中國可再生能源項目主任蘆紅表示:“配額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只是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部分政策之一。并網消納的根本原因是計劃體制,以及和計劃體制相關的調度政策,解決消納問題的根本出路在電力現貨市場和實行經濟調度,還是有非常大的挑戰,需要方方面面的政策配合。”
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任東明也指出:“政策不是越多越好,要注意完善現有政策。”他認為,推出配額制不能急于求成,配額政策引入的時機應盡量與國家補貼政策協調,“如果不想讓配額制和補貼政策沖突,則2020年后,對陸上風電和光伏能電價補貼取消后引入配額制最合適。2020年后,電力市場化改革如果有實質性的推進,電價機制形成,電力零售主體增多,配額承擔主體也可以確定為零售商。”
任何政策的施行均需配套政策加以輔助,“綠證+配額+市場化”的政策銜接是一個大問題。2018年,新能源的補貼政策要先調整到位,國家可能會在2018年取消,或者部分取消現在的可再生能源強制標桿上網電價的政策,供應側的配額和需求側的配額怎么分、標準怎么定的問題,就比較復雜了,要考慮要和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的一致性的改革要做到位。
“因為中國的情況比較復雜,綠證價格只有上限沒有下限,新能源企業愿不愿意從綠證市場上獲取補貼對應的收益有待商榷。”袁家海告訴《能源》記者,可以借鑒英國的差價合約制,給價格“兜個底”,“英國的差價合約制鎖定了最低回報,對投資人來說,有預期,就愿意投了。這種機制相當于給綠證的價格定了一個價格幅度,通過供應配額和需求配額的調節,逐漸使市場交易頻繁、活躍,達到均衡價格的過程。”
除此之外,隨著電力市場改革的不斷深入,綠證政策還需出臺具體操作細則。如何約束企業認購,是強制發電側還是售電側,或者兩者都強制考核,在2018年年底推出強制的綠證市場的時候應有一個定論。彭澎對記者表示:“未來我們希望有一個好的監督機制,要求無論是發電側,還是售電側,都應該要求它們完成一定比例的綠色電力,發電側要有足額的綠色電力,或者購買綠證;售電側,售電公司賣電的比例中應該含有多少的綠證。希望這兩者都能夠雙管齊下規范好這個市場。”
綠證并非解決一切問題的靈丹妙藥,提高技術、政府打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才是最終化解補貼不足的良策。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處長李鵬在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和綠證交易制度研討會上作總結時表示:“綠證的交易是實時的,綠證的價格不會高于大家的想象,而會低于大家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