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729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表示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關于風電、光伏電價2020年實現平價上網的目標要求,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促進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依據《可再生能源法》,決定調整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根據當前新能源產業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情況,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新核準建設的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具體價格見表1。
注:1、云南省由Ⅳ類資源區變更為Ⅱ類資源區。2、2018年1月1日以后核準并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陸上風電項目執行2018年的標桿上網電價。2年核準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不得執行該核準期對應的標桿電價。2018年以前核準并納入以前年份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陸上風電項目但于2019年底前仍未開工建設的,執行2018年標桿上網電價。2018年以前核準但納入2018年1月1日之后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陸上風電項目,執行2018年標桿上網電價。
“通知”鼓勵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新能源電價,這意味著風電標桿上網電價也會越來越趨于市場化,將很快實現平價上網。根據“通知”,2018年新建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對企業有怎樣的收益影響呢?
IV類資源區,基礎測算數據如下:
1、風電場規模50MW,單位千瓦投資按照某山地風電場造價水平7999元/kW計列(靜態投資39995萬元),建設期1年,滿發小時按照1900h計列。
2、20年運營期總成本按照68149.3萬元計列。
備注:人員按15人、工資按10萬元/年/人,福利費按60%;按風機本體投資抵扣稅金;折舊年限15年,殘值率5%;材料費按20元/kW年,其它費用按50元/kW年;維修費率運行期前5年按0.8%,第6年按1%,以后每年遞增0.05%;長期貸款利率為4.90%,短期貸款利率為4.35%;資本金按照總投資的20%考慮。
3、根據以上的基礎測算數據,財務測算結果如下表:
表2可看出,2018年前后核準的電價降低0.03元/kWh,以上述基礎數據為基礎經測算,則運營期20年發電利潤總額減少5194.75萬元,全部投資財務凈現值 (所得稅前)減少3094.06萬元,資本金內部收益率降低2.56%,資本金財務凈現值減少1982.7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