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十二五”規劃還有兩年即將結束、已經到了中期評估階段,國家能源局沒有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制定出《國家十二五電網專項規劃》,而在九月份批準公布了《南方電網發展規劃(2013-2020年)》。
當記者問到為什么南方電網公司的規劃順利發布,歐陽昌裕介紹說:“第一,南方電網是一個區域網,僅覆蓋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相比較國家電網范圍很小;第二,南方電網沒有提出建設特高壓,規避了分歧,可能更符合他們的口味”。
電網的專項規劃編制難以出臺的實質在于,圍繞是否應建設特高壓電網存在嚴重分歧。
“發展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已經明確寫入《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從專項規劃與國家五年總體規劃的關系上講,總體規劃是綱,專項規劃是目。五年總體規劃是全體社會最大的發展共識和發展綱領,而專項規劃必須服從大局、服從國家的五年規劃,并與總體規劃相銜接,專項規劃的編制必須在總體規劃的框架下制定。
對此歐陽昌裕認為:“國家能源局應該如實向國務院報告,也可拿出兩個方案,列出兩個方案的優缺點,請國務院做出決策,而不是擱置或者不作為。決策不僅要承擔風險,更取決于政治意愿。”事實上,當編制有利益沖突的專項規劃的時候,會受到比較大的阻力,很難形成共識。比如《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就是經過中央地方之間反復利益博弈、反復協調與協商的結果。
近年來,中國國家發展中長期規劃和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在全球范圍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和肯定。特高壓國家工程目前困局令人深思之處在于,它提示,在重大問題上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狀況,意味著上述制度優勢及其決策機制正在面臨新的挑戰。(編輯 衣鵬 張凡 申劍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