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領域里的簡政放權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公告,宣布取消和下放12項涉及能源領域的行政審批權,其中包括水電、火電、風電、電網、油氣管道等,這也是對此前剛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回應。
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專家稱,這些審批權下放之后如何監管極為重要。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博士生尹艷紅認為,下放后決不能一放了之,后續監管必須跟上,管好那只“閑不住的手”。而據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介紹,能源局近期將率先在風電產業建立監評體系,并逐步推行到所有的新能源產業。
力度罕見
能源領域是這一輪簡政放權的重點。在國務院近期公布取消和下放的117項審批項目中,能源類項目數量居首。據統計,本次調整涉及發改委的項目主要有26項,均屬于投資審批類項目,其中有12項歸在發改委所屬的國家能源局。此次宣布取消和下放審批權的12個項目,不包括鋼鐵、煤炭、煤化工等產能過剩的產業和嚴重依賴國家補貼的光伏產業。
其實,在國務院出臺《決定》之后,各地就已經開始跟進下放審批權。
在國務院文件下發之后,江西省發改委開會研究行政審批下放事宜,將放權分配至各個政府職能部門。據悉,各設區市發改委、能源局(辦)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重點研究討論了電力、天然氣、新能源行業放權的有關事項。
“能源局系統對于權限下放已有共識,至于下放哪些權限,還需要與省發改委商定,再報省政府。”江西省固定資產投資處一官員表示,省發改委政策法規處牽頭負責放權的工作。
新疆今年4月便開始最新一輪行政審批改革,至今取消、下放審批項目數分別是38項、28項。據本報記者了解,廣東、上海等地,在審批改革上走在全國的前列。其中,廣東先后經過5輪改革,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2622項,力度罕見。
中國投資協會會長張漢亞認為,制定地方行政審批保留項目的清單,對推動放權意義更大,“未來如何調整,有待于6月國家發改委出臺新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
2004年,國務院制定《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并以附件的形式列舉政府須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共66類項目。這66類投資項目的核準權被賦予國家發改委。
據介紹,此前幾次審批放權下放清單,幾乎沒涉及發改委的核準權,地方無論是企業投資,還是政府投資,屬于66類項目的,均需以上述目錄為準。而國務院此次取消了14項發改委對企業投資的核準權,為歷次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