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將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監督管理體制。
上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為加強能源管理,組建了發展改革委管理的國家能源局,實際效果良好。為統籌推進能源發展和改革,加強能源監督管理,方案提出,將現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主要職責是,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同時,不再保留電監會。
改革后,國家能源局繼續由發展改革委管理。發展改革委主要是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能源規劃的協調銜接。
官方解讀
電力監管不能獨立于能源局之外
問:在完善能源管理體制方面有哪些考慮?
中編辦:上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能源行業管理,設立了國家能源委員會,同時組建發展改革委管理的國家能源局,將能源管理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宏觀調控有機結合,效果良好。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電力是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監管獨立于能源局之外,造成電監會與能源局在電力改革、投資準入、項目審批和價格等諸多方面職責交叉,不利于整個能源統籌謀劃和推動電力行業發展。這次改革將現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主要是為了更好地統籌推進能源發展和改革,強化能源監督管理。
這次改革,在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的同時,明確該局繼續由發展改革委管理。發展改革委主要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能源規劃的協調銜接,能源局主要是發揮在能源發展、改革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分析
能源局監管范圍有望進一步擴大
無市可監電監會位置尷尬
電監會的成立是電力體制改革推進的產物。2002年,國務院下發5號文件《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電力體制改革拉開序幕,改革的方向是要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輸配分開,打破壟斷,建立社會主義電力市場經濟體制。
2003年3月電監會隨即成立,作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單位,設立之初的職責是推進改革,履行電力市場監管等職能。但在廠網分開后,輸配分開多年來沒有進展,電力體制改革步伐緩慢。
在多元化的電力市場難以形成之下,電監會實際上是“無市可監”,此外電力項目審核權、電價定價權在發改委,電力企業管理權在國資委,電監會實際上在多方利益格局中被架空和邊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