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這是一個令關注儲能技術應用的中國人感興趣的話題:美國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FERC)在755 法案中明確,2012 年年底以前,美國要將用于電力調頻的儲能系統裝機規模擴大到200 兆瓦。其實,美國同日本一樣,早在20 年前,就開始了儲能領域相應技術的研究,所以現在才可以在技術、應用、政策上主導全球的產業標準。位于美國和日本的儲能應用項目數量已占到全球項目總量的80%,這樣的說服力,不服不行。
和以前相比,中國儲能產業的發展情況有所好轉。在過去的幾年中,國家和地方層面制定的有關新能源的法律法規以及規劃中幾乎都涉及了儲能的條款。不過,大多是“紙上談兵”,到2011 年年底,在中國電網還不存在真正示范成功的儲能項目。談到中國儲能產業發展的落后現狀,俞振華感慨:“只能抓緊時間追趕”。可是,沒有誰能猜到時間有多長。
振華認為:“目前,獨立的產業政策與付費機制,是中國儲能產業最需要的,一旦在這兩點上取得突破,中國儲能產業的黎明也就真正到來了。”
在獨立的政策驅動方面,美國的做法值得參考。2009 年, 紐約州獨立系統運營商(NYISO)認識到儲能技術在輔助服務方面的價值,把儲能列為“有限儲能資源(LESR)”,定義為在電力供應中,能夠響應6 秒內變化,并同時供電維持時間不超過1 小時的儲能設備,NYISO 也因此修改了它的軟件、規則、競標機制以及調度步驟,以促使儲能技術能夠與傳統的發電資源公平競爭。
電后的另一種新型資產。這也表明儲能已不屬于電力領域發電、輸電、配電三個類別中的任何一類,已擁有了更好的發展空間。
“美國為儲能產業進行專門立法的做法值得中國借鑒。” 俞振華強調。2010 年10 月,加州AB2514 法案規定在未來幾年內,儲能設備并網必須達到一定的供電比例。據此法案設定的目標,到2015 年儲能設備要提供最大負荷的2.5%。俞振華稱:“該法案基于儲能能夠幫助更多無論是分布式還是集中式的可再生能源實現并網,進而實現可再生能源對于化石能源尖峰電站的替代。”
2011 月9 月9 日,美國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CPUC)宣布為獨立的儲能系統提供補貼,在這以前,儲能系統只有在與發電系統結合在一起使用時才能獲得補貼。此舉會進一步激勵儲能系統的應用。
2011 年10 月,FERC 宣布“Pay forPerformance”政策開始在調頻輔助服務領域生效。此項政策使儲能系統可以在調頻輔助服務領域與傳統發電系統進行公平競爭,讓儲能這種以更快、更準確地調整功率以響應調度信號的設備得到更公平的補償,推進儲能系統在此應用領域的商業化運作。
顯然,獨立的產業政策和付費機制成就了美國儲能在全球的領先地位。目前,在中國,儲能被列入智能電網,由電網一家主導儲能產業發展的路子并沒有發生改變。換句話說,在電網壟斷電力市場的時代,儲能技術應用沿著一個封閉且由總開關來控制的路徑在前行,而不是一個基于發電商、電網公司、用戶端以及第三方獨立儲能企業等投資方形成的儲能應用市場。
在國內產生較大影響的“國家電網張北儲能示范項目”也印證了“電網是儲能開關”這一點。“誰進入這個項目,誰就進入了國家軌道,誰就在未來的市場占有了一席之地。”所以,廠家競爭相當激烈,除了相互間的“技術攻擊”,賠錢接單是“必須的”。一波三折之后,普能也在這個項目中拿到了2MW×4h 釩電池系統的訂單。
據來自張北儲能示范項的消息,該項目已于2011 年12 月25 日運行,目前還不能對其作出任何評價,但電網對儲能技術的應用要求正在研究中。只有將應用需求說清楚,并進行針對性地驗證,才會為儲能技術產業化機制的建立提供依據。從目前看,這個國家級項目正在中國首次嘗試進行電力應用上的研究。
從全球的發展現狀看,儲能技術會在單一調頻領域率先應用,因為儲能調頻和傳統火電機組調頻各自的經濟性可以計算出來。俞振華稱:“調頻服務屬于價值很高的服務,在美國幾個較大的儲能調頻電站都在運轉,并且實現了比傳統機組更好的效益。比如在紐約州,只有3% 的儲能電池參與電網調頻,卻承擔了電網20% 的調頻任務,代表了這一技術的先進性和經濟性。”
俞振華認為,中國在儲能領域的產業化只是剛剛起步,究竟要用多長時間才能趕上美國、日本等儲能先進國家的步伐,取決于我們直面儲能經濟性挑戰、應用性挑戰和法規政策性挑戰的智慧和能力。
據俞振華團隊的研究,“直面經濟性挑戰需要解決兩個核心問題。”俞振華解釋,“一個是現有儲能技術種類多,但大多沒有在特定應用領域通過規模示范項目進行經濟性驗證。另一個是缺乏應用端的經濟性研究案例。針對用電、輸配電、發電等不同的用戶以及強電網、弱電網等不同的場景,其計算結果會有很大的差異。解決這類問題,一方面需要補貼政策支持新技術的示范,另一方面必須引入潛在用戶參與項目的評價。針對選定的技術類型,出臺類似風電、光電的電價補貼機制,以此形成商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