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煤電機組升級改造新能源項目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按照“應報盡報”原則,與煤電機組升級改造對應的新能源項目均可參與本次申報。具體申報要求和配置原則如下:
(一)納入開發方案、已實施靈活性改造,并完成深調認定的煤電機組,鼓勵其繼續實施節能降耗改造,按照煤電裝機規模的8%增配新能源規模。
(二)納入開發方案、已實施靈活性改造,但未完成深調認定的煤電機組,按照現有程序實施改造和認定后,辦理新能源項目并網手續。若繼續實施節能降耗改造,按照煤電裝機規模的8%增配新能源規模。
(三)未納入開發方案但已實施靈活性改造的煤電機組,按照裝機規模的14%配置新能源項目,依程序申請納入開發方案并完成改造和認定后,辦理新能源項目并網手續。若繼續實施節能降耗改造,按照煤電裝機規模的8%增配新能源規模。
(四)未納入開發方案且未實施靈活性改造的煤電機組,應同步開展靈活性和節能降耗改造,按照煤電裝機規模的22%配置新能源規模。
《通知》強調,要科學調整配置方案。各發電企業對前期已開展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并配置新能源項目的,可結合煤電機組改造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對后續同步實施煤電靈活性和節能降耗改造的機組,應根據煤電機組改造進度與新能源項目建設情況做好相應匹配,經上級公司確認后一并報送。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