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大唐福建平潭公司長江澳110MW海上風電項目首批可適用“入區退稅”政策的機組及附屬設備抵達平潭自貿區金井碼頭接受海關預查驗。長江澳110MW海上風電項目計劃入區機組及附屬設備總金額達4.74億元,預計可獲得“入區退稅”5500余萬元。

平潭長江澳海上風電場項目總投資約41億元,建設內容為總容量185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海底電纜等。先行建設的15臺5兆瓦風電機組已全部并網發電,共計75MW容量。此次抵達平潭的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屬于續建部分,裝機容量110MW,將由11臺10MW風電機組組成。目前,續建項目正在有序推進中。
項目投產后,每年可提供清潔電力8.2億千瓦時,節約標煤25.3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55.6萬噸,可滿足135萬居民的年用電需求。

據了解,“入區退稅”是國家支持平潭開放開發的重要政策,根據《關于橫琴 平潭開發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中的規定:內地銷往橫琴、平潭與生產有關的貨物,視同出口,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政策。符合政策規定的區內企業將極大地提高資金周轉率,降低成本。
國務院去年正式批復《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2023—2035年)》,實驗區以此為契機,推動將海域納入政策輻射區域,探索海上風電等海上產業適用“入區退稅”政策。以平潭長江澳海上風電場項目為試點,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牽頭,會同實驗區稅務局、平潭海關就優化退稅服務、創新監管模式等事項召開多次協調會,在規范流程的基礎上為企業爭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