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風電是公認的綠色、可再生能源,發展前景廣闊。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新裝海上風電增長最快的國家。隨著海上風電不斷向深海、遠海發展,參加海上風電施工和安裝的船舶數量快速增長,船舶安全事故也易發多發。因此,從海事管理視角,提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加強風電場防碰撞保護、提高海事監管水平的工作建議。

海上風電項目實施進程中的安全防碰撞措施
由于海上風機高大、醒目,船舶一般會避開風電場航行,但在特殊風況、海況和人為(誤)操作等情況下,風電場的安全維護和警戒措施必不可少。廣西海事局已要求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建立相應安全防碰撞措施。
(一)做好相應的監控和管控安排
從施工期起,就必須在風電場區域設置助航標志和警示標志,及時發布航行通(警)告。要求運營單位在監控值班室配備甚高頻(VHF)、AIS、視頻監控系統(CCTV)等,配備能隨時在風電水域實施安全警戒的工作船只。條件成熟時,可采用航標遙測遙控系統監視風電場航標的工作狀態。
(二)在風機上分層次設置專門的航標和警戒標志
根據《中國海區水中建(構)筑物標志規定》(GB17380—2020)設置風電場標志,每個外圍重要設施(SPS)都應滿足在任何方向上可見要求,閃黃色光,覆蓋半徑不小于5nmile,并且每個SPS之間距離不宜大于3nmile;每一風機單體需在平均大潮高潮面以上15m范圍內設置水平黃色帶,色帶高度不小于2m,夜間閃爍莫爾斯信號U的一個或多個白光,要求在任何方向均可見。統籌考慮風電場區內風機照明裝置、雷達應答器、AIS和霧號裝置。

海上風電海事監管建議
北部灣海上風電建設和運營的全部生命周期里,海事部門應當以建設者的姿態融入海上風電場建設,一體化統籌構建海上風電安全管理新格局。
(一)鑄牢“主角”意識,完善各階段海事管理頂層制度設計
1. 在選址階段,落實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海上風電場選址通航安全分析技術指南(試行)》要求,從風電場規劃選址的源頭上守住“安全距離”底線,并逐步總結形成廣西北部灣沿海涉水工程選址通航安全分析指南類文件。
2.在審批階段,建立海上風電勘察、施工、專用航標設置、航行警通告等風電場有關許可的會商制度,統一標準,優化流程,暢通與現場監管部門信息通報和流轉渠道。
3.在施工階段,制定海上風電作業人員基本安全技能標準及培訓要求,研究制定《廣西海上風電建設現場巡航監管工作指南》,明確監管模式、監管重點、檢查頻次及要求等。制定《廣西海上風電場通航安全管理規定》,規范船舶航行行為和作業人員管理要求。督促海上風電場建設、施工和運維單位建立出海人員登記、培訓、動態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出海人員出海前報告、海上緊急情況報告等。
(二)推動構建海上風電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和安全管理機制
1.吸取周邊海域風電項目事故特別是“福景001”輪沉沒事故教訓,推動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兩級政府發揮應急救援總牽頭作用,將海上風電應急救援納入海上應急搜救機制,加大裝備投入和應急隊伍建設。
2.暢通監管服務信息流轉,優化內部監管協調機制,加強與地方政府,能源、港口、海洋、南海航海保障中心等相關部門及建設單位的溝通聯系,共同研究解決海上風電場水上交通安全問題。
(三)不斷完善電子圍欄預警機制,強化對海上風電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推動風電場建設單位同步建設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TS)、雷達站、VHF基站、CCTV、海上電子圍欄等信息化監控設施,并實現與廣西海事智慧監管平臺的深度融合,逐步建立“電子巡航為主、現場巡航為輔”的海上風電場水域長效監管模式。
1.不斷完善電子圍欄系統集成平臺建設。通過信息化手段,為風電場施工及營運提供安全保障,同時保障風電場附近水域船舶的通航安全。通過AIS、雷達設備、VHF、聲光預警設備等手段采集現場信息,實現海上風電全方位自主監控和自動預警,實現電子海圖顯示平臺、風電水域智能監控和輔助決策等功能。通過集成電子海圖系統、AIS、雷達、聲光報警、VHF等功能模塊,建設智能海上風電場管理系統。
2.構建海上風電電子圍欄系統三級預警機制。建立并不斷完善電子自動監控與人為介入相結合的預警處置工作機制。當有船舶穿過藍色預警線(一級警戒區)時,雷達和AIS捕捉到船舶信息,VHF電臺發出語音播報信息,提醒船舶盡快駛離風電場水域;當船舶繼續航行穿過黃色預警線(二級警戒區)時,自動觸發預警系統,警示船舶盡快駛離風電場水域;當船舶未聽勸阻,繼續航行穿過紅色預警線(三級警戒區)時,需人為干預驅離船舶,同時,CCTV開啟(需聯動后觸發),跟蹤監控船舶航行動態。
海上風電項目施工安全風險大,監管要求高,五部委《關于加強海上風電項目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賦予了海事部門非常具體的工作職責和監管要求,海事部門必須充分認識發展海上風電對優化我國能源結構調整、促進向海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