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資案例解
Zarafshan 500MW風電項目
Masdar高舉高打、深耕厚植,在烏茲別克斯坦投資項目遍地開花。其在中亞最大單體風電項目烏茲別克斯坦Zarafshan 500MW風電項目實現融資關閉,融資額4億美元
一、高舉高打、深耕厚植,在烏投資項目遍地開花
Zarafshan項目位于烏茲別克斯坦中部Navoi地區,項目總裝機500MW。此項目是烏茲別克斯坦乃至中亞最大單體項目,項目由阿布扎比未來能源公司Masdar(以下簡稱“Masdar”)投資。項目采用DBFO模式即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項目電價為2.679美分/KWh。中國電建山東電建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為工程總承包,金風科技為項目供應風機。項目投資方為項目總裝機500MW,選用金風科技111臺GW155-4.5MW永磁直驅智能風電機組。國際金融公司(IFC)、亞洲開發銀行(ADB)、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等銀團共同融資,項目于2022年8月31日實現融資關閉,預計2024年底完工進入商業運營階段。
Masdar于2019年11月和烏茲別克斯坦政府簽署了該國第一個光伏電站項目的PPA以及GAS(government support agreement政府支持協議)。借著當時烏茲別克斯坦政府發展新能源項目,優化電力能源結構的雄心,即在2026年實現新能源發電占電力能源25%的目標,Masdar高舉高打,順勢而為,向烏茲別克斯坦政府提出了要投資Zarafshon 500MW風電項目,并向政府最終報出了2.679美分/KWh的電價。烏茲別克斯坦政府欣然接受了Masdar投資Zarafshon 500MW風電項目,并未通過公開招標通過雙邊協議的形式同意了該項目2.679美分/KWh的電價。
近年來,Masdar加大對中亞等新興市場清潔能源項目的投資,已在烏茲別克斯坦投資了4個光伏項目和Zarafshan風電項目,可謂遍地開花。Masdar還將在Samarkand、Jizzakh和Sherabad等地區開發890MW光伏項目。通過高舉高打、深耕厚植,在烏投資項目遍地開花,這種規模效應造就了 “小市場大發展”的格局。
二、項目開發歷程
--2020年6月Masdar Clean Energy簽署與烏茲比克斯坦政府簽署了風電項目的開發協議、投資協議。根據協議,Masdar將負責烏茲別克斯坦500兆瓦風力項目的設計、融資、建設和運營
--2021年4月馬斯達爾將烏茲別克斯坦Zarafshan風電項目體量擴大至1.5GW
--2022年3月IFC 同意為該項目提供融資
--2022年8月實現融資關閉
三、項目融資架構解析
項目交易結構和合同群:
貸款額:4億美元
項目股債比:30:70,
貸款期限:20年
ECA機構:Etihad Credit Insurance (ECI)即阿聯酋信保
貸款行: 主要分為兩大類即開發性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
開發性金融機構:多邊金融機構EBRD,IFC,ADB以及A/B loan的形式為項目提供了2.26億美元的貸款;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提供了5200美元貸款。
商業銀行:法國Natixis以及First Abu Dhabi Bank共提供了約1.2億美元的貸款。
(備注:ECI僅承保商業銀行的貸款份額,即法國Natixis, 以及迪拜的First Abu Dhabi Bank的貸款)
此交易的顧問團隊:
財務顧問:Cranmore Partners
銀團的法律顧問:Clifford Chance
環境、社區、生態、生物多樣性和鳥類保護領域的多家顧問:Wood、Turnstone Ecology 、GBI Consulting、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Advisory Services (備注:通過該項目的環境、社區、生態、生物多樣性和鳥類保護領域的多家顧問的陣容也可以看出項目對ESG的重視程度,也體現出了多邊金融機構對于ESG的嚴格的要求。此外為了減少鳥類和風機發生碰撞,在此項目上風機廠商安裝使用了高分辨率立體攝像頭high-resolutionstereocamera用于監測鳥類,并通過自動停機系統減少鳥類撞風機的風險。這是在中亞首次使用此技術和系統。
ESG投資不是空話,違反ESG投資原則導致投資失敗或者收益受損的案例數不勝數。在當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球經濟低迷、貿易保護主義盛行、地緣政治格局日趨復雜的大背景下,貫徹ESG投資原則是“高標準、可持續、惠民生” 共建“一帶一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題中之意,是提升項目可融資性,獲得融資機構青睞的前提和基礎,是守護項目預期投資收益的護城河,也是企業維護企業形象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技術顧問:Juru Energy
多邊金融機構通過A/B loan為項目提供融資能給借款方帶來哪些益處?
筆者在之前的多個項目案例里即老撾Monsoon 600MW風電項目、柬埔寨磅清揚60MW光伏電站項目、越南Phu Yen的257MW光伏電站項目包括此項目,多邊金融機構均以A/B loan為項目提供了貸款。
多邊金融機構通過A/B loan為項目提供融資能給借款方帶來的益處如下:
1. 多邊金融機構作為A類借款人,具有很好的引導效應,能吸引眾多商業銀行參與項目貸款;而多邊金融機構在A/B loan定價時,通常以商業銀行最低的報價作為參考利率去匹配,即匹配最低的利率,可降低借款方的借款成本;
2. 多邊金融機構和其成員國簽署的協議中,針對多邊金融貸款有稅收優惠政策,這種優惠政策會傳導到借款方,降低借款成本。如利息預扣稅通常由借款方承擔,在A/B loan模式下,由于是多邊金融機構提供融資(商業銀行的B loan也同樣享受稅收優惠),則利息預扣稅被成員國豁免,則借款方不承擔此稅賦;
3. 多邊金融機構通常可以提供比商業銀行更長的貸款期限,在A/B loan中商業銀行的B loan也采用和多邊金融機構A貸款同等的貸款期限,故A/B loan 的貸款期限比商業銀行更長;
4. 多邊金融機構的貸款享受優先債權人地位(preferred creditor status, PCS)指在成員國政府由于外匯短缺、實施匯兌管制而導致國際貸款償還出現困難時,多邊開發銀行貸款享有優先得到匯兌并受償的特權。A/B loan中的商業銀行的B loan也同樣享受此優先債權人地位;
5. 在A/B loan模式下,通常不需要ECA機構或者MIGA承保,可降低保費,進而降低All in 的融資成本。(備注:如在此項目案例中,A/B loan不需要即阿聯酋的信保ECI的覆蓋,阿聯酋信保僅覆蓋純商業銀行的貸款份額)
通過多邊金融機構獲取融資雖有諸多好處,中資企業在海外的基礎設施和能源投資項目尋求多邊金融機構融資前,需要評估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踐行ESG理念等方面所處的階段。簡言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