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規劃到2025年全省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500萬千瓦以上,未來四年湖南省風光新增規模將超過12.5GW。未按方案明確的并網時間如期并網的項目的具體懲罰措施:每逾期一個月上網結算電價永久降低0.01元/千瓦時;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的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在建項目應于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網,不能如期并網的采取相同懲罰措施。
4月14日,湖南省發改委印發《關于全省“十四五”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力爭做到在“十四五”期間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應開盡開。風電項目應于2024年底前全容量并網,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應于2023年底前全容量并網。
文件要求各市(州)加快推進風電、光伏項目建設,對于本次納入開發建設方案內的項目,未按方案明確的并網時間如期并網的,每逾期一個月上網結算電價永久降低0.01元/千瓦時;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的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在建項目應于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網,不能如期并網的采取相同懲罰措施。
發改委還將對開發建設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建立方案動態調整機制,對于未按時間節點取得全部開工前置手續并實質性開工的項目,以及逾期12個月仍未并網的項目,將調出開發建設方案,調出建設方案的項目兩年內不再納入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方案,并將開發企業列入失信企業名單,兩年內不得參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