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透露了很多信息,面對3060的規模發展壓力,一方面新能源的開發企業需要不斷開發新的資源,一方面還要從存量資源上做文章,26號的通知對存量項目也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通知第四條指出:積極推進存量項目建設。通知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十三五”期間核準(備案)的存量項目建設,促進項目盡早建成投產。對各種前期狀態的項目提出了各種解決方案,旨在為2021年的新增規模貢獻一份力量,防止2020年搶裝后的出現新增規模大幅的情況。
對2020年前核準的各類競價風電項目和平價風電、光伏發電示范項目等存量項目如在2021年底前并網的均直接納入2021年保障性并網規模,足見國家能源局在盤活存量資源項目上也是殫精竭慮;
當然也指出存量項目在2021年如不能并網,就不保證年度保障性并網規模。
盤活存量資源,一方面是解決了部分資源短期缺乏的難題,一方面也是解決了新能源項目前期開發產生的資產保全。早期十二五,十三五前期開發項目成本也不是一個小數目,一旦努努力項目可以開工建設,對于前期投入的資產也是一種保全。

華電仰天湖風電場
顯然,大家都知道陸上風電在2020年的12月31日并網才能保住電價補貼,為什么還是有大量的項目不能按期核準和開工建設呢?
電網是個最大的難題。這方面廣西的新能源項目開發企業體會最深,國電投桂林曾經建成1年才并網,就是等待220KV升壓站。廣西十二五十三五核準項目超過1000萬千瓦,在全國給建設計劃指標最積極的省市區之一,但最終40%以上的項目都因為電網接入問題被迫延期直至放棄。
土地難題,包括壓礦,林業等,也是難以如期核準的又一個難題。就在昨天,3月11日,湖南省發改委發布了《關于擬廢止風電項目清單的公示》,湖南省能源局對“十三五”存量風電項目進行了清理。根據清理和檢查情況,擬廢止項目31個,共計148萬千瓦。其實這并不是湖南省第一次廢除風電項目,2018年,湖南省能源局廢止了25個未及時開工、及時取得核準手續的風電項目,合計規模超126.33萬千瓦。此次已經是第二批,可以看出湖南在風電發展問題上,大是大非一直明明白白。
廢止項目內因:土地,生態、軍事等限制性因素紅線不容觸碰
2018年,湖南省林業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風電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的通知》,通知對風電項目建設幾乎采用“一刀切”模式,明確了非常苛刻的風電使用林地條件,規范和約束林地報批和使用行為,這也彰顯出風電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突出矛盾。
根據統計,這一批的31個項目中:林業問題的項目5個;保護區問題的項目4個,軍事問題的項目2個;15個項目核準兩年未能開工,圈內的兄弟們都知道,核準了肯定是想盡一切辦法開工,為什么不能,原因還是前幾個,只是不足為外人道也。
新能源的發展必須是基于綠色生態環保的基礎
湖南的風電項目廢止,從側面也說明了在涉及土地,林業,生態環保等紅線問題上,沒有什么客氣可言,此批項目的業主80%都是央企,從政府關系方面來說絕對是實力滔天,但誰也不會為了項目去觸碰發展紅線,十三五是這樣,十四五,十五五依然是這樣,在原則問題面前,再好的的風資源都不能開發,何況過去幾年拆除的風電場已經接近十來個。
“碳達峰·碳中和”3060目標的實現,顯然風光新能源本身的優勢非常明顯,意味著將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但并不意味著就為了3060而發展風電,在風電未來的開發中,嚴格規避風電開發的生態等各種“雷區”。
高壓態勢是為了未來科學理性發展
風電技術和裝備的發展,對于風電未來的規劃與建設發揮了非常積極的作用。今天的風電發展已經不同于早期粗狂式的開發模式,而是精細化、規范化、數字化的科學開發,基于大數據仿真、無人機等工具,對項目的后影響可以做到事前模擬,不僅可以規模諸多顛覆性因素,同時也可以大幅降低風電項目的建設成本。
風電不僅僅是綠色能源,還是綠色生態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廣核浙江寧海一市風電場、華電湖南郴州太平里風電場等眾多項目不僅實現了與周邊生態環境的和諧,還成為當地風景的一個亮麗名片。
開發的兄弟們,雖然開發壓力可能更大,但隨著技術進步,有新的風電技術與裝備做支撐,相信大家沒問題,記住一句話:辦法總比困難多,矛盾的解決就是風電技術進步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