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維斯塔斯發起股票回購計劃,并參考公司第28/2018號公告,該計劃是根據2014年4月16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市場濫用的法規第596/2014號和2016年3月8日委員會2016/1052委托法規(歐盟)(“安全”)實施的港灣“規則”來執行的。
根據該計劃,維斯塔斯將在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間回購股票,金額高達1,500,000丹麥克朗(約合2億歐元)。
那么按照計劃,維斯塔斯9月份的回購進程如何?以下為第35、36、37、38周的交易詳情:
與股票回購計劃有關的所有交易的詳情請見附錄。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