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發改委發布了《關于規范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天津不再發文核定新能源發電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取消靜海區躉售電價。
詳情如下:
天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津發改價管〔2018〕573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我市營商環境,經認真研究,現就我市電價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制定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含光伏、風電、農林生物質和垃圾焚燒發電等)上網電價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委不再發文核定上述新能源發電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
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應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與發電企業做好電費結算等工作,促進新能源發電健康發展。每年第一季度應將上一年新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執行情況報我委,以備核查。
二、鑒于國網天津靜海供電有限公司為國網天津電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國網天津電力公司對靜海電價結算為內部結算關系,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取消我委制定的靜海區躉售電價。
三、各有關單位在執行本通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