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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布局,堅持研發、服務、營銷三維度——華銳風電的海上發展之路
2016-06-28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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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至23日,2016年海上風電領袖峰會上,300余位來自政府機構、行業協會、中外科研機構和各生產鏈生產商云集寧波象山,共同為中國海上風電未來發展尋找新路徑。
6月21日至23日,2016年海上風電領袖峰會上,300余位來自政府機構、行業協會、中外科研機構和各生產鏈生產商云集寧波象山,共同為中國海上風電未來發展尋找新路徑。
“十二五”期間,我國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達到了482萬千瓦,但是實際建成的項目裝機容量僅75萬千瓦。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副處長李鵬表示,“十三五”期間國內海上裝機容量的目標初步定為1000萬千瓦。然而,在“十二五”期間我國海上風電發展步履緩慢的形勢下,未來五年能否達成預定目標,引起了參會者的熱烈討論。在這個問題上,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銳風電”)8年的海上風電發展經驗值得參考。
成立于2006年的華銳風電,在國內陸上風電領域完成了多個國內“首創”后,迅速把眼光放到了海上風電領域,于2008年自主研發生產出國內首臺3MW海上風電機組,并成為國內最早的海上實踐者——亞洲首座海上風電場,即上海東海大橋102MW風電場項目的全部風機均由華銳風電提供。此后,華銳風電與中國的海上風電發展方向共沉浮。華銳風電的海上風電之路,某種意義上,寫照了我國海上風電發展的歷程。
率先東海布局海上風電
相比陸上風電的發展,我國海上風電的起步更晚。海上風電具有不占地、風速高、沙塵少、電量大、使用壽命長等特點,比起陸上風電來,發電效益更高。而且,我國海上風電資源豐富,又緊鄰經濟發達的東南部地區,消納能力更高。隨著陸上風能資源的開發殆盡,海上風電必然是未來的發展趨勢;另外,代表著更高技術水平和發電效益的海上風電,也是世界風電開發的未來趨勢。
隨著2006年我國《可再生能源法》的頒布,一系列法規、政策推出,看準了未來風電行業將快速發展的形勢,華銳風電在國內率先開始了海上風電的布局。早在2008年,華銳風電就在海上風電資源豐富的江蘇鹽城一次性投入30億元,興建集研發、生產、裝配為一體的風電產業基地,為未來擴大華銳風電海上實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早在2006年6月,國家發改委批復同意了開展上海東海大橋海上風電項目的前期工作;同年12月,大唐、上海綠能、中廣核和中電新能源四方聯合體中標項目業主;2007年9月,華銳風電中標風機主設備,確定項目第一期工程全部采用華銳風電34臺3MW海上風電機組。東海之風就此吹入華銳風電這家成立僅兩年的風電整機制造企業。
迎難創新研發多項技術
上海東海大橋海上風電項目的順利中標,更激發了華銳風電銳意進取,創新研發的熱情。華銳風電首席技術官華青松介紹,2007年我國自主建設海上風電場,存在多個壁壘。面對海上惡劣的自然環境,在國內無設備、無技術、無標準、無先例的“四無”情況下,不僅要打破國外風電巨頭的技術和價格封鎖,還要解決我國沿海特有的臺風天氣和淤泥質地質的特殊理條件。重重困難下,需要高度緊密的合作和強大的研發實力。
華銳風電國家能源海上裝備研發中心開發的3MW大型海上風電機組成套技術成功破解了這些難題。新機型攻克了強腐蝕、高濕度、臺風等環境下機組安全控制與長期穩定運行的技術難題,多項技術系全球首創。
2009年3月,東海大橋項目首臺風機成功實現吊裝,2010年9月,全部34臺機組通過240小時連續運行考核。在人才、經驗、裝備都空白的情況下,華銳風電又開始了海上運維的探索。五年質保運行期間,華銳風電風機平均可利用率達95%,風電發電超過13億千瓦時,有效控制了成本,保證了風場收益。
2010年10月,華銳風電自主生產的中國第一臺5MW風電機組正式出產,2011年5月,中國首臺6MW風電機組在華銳風電出廠,再次論證了華銳風電的海上實力,進軍“十二五”海上風電,華銳風電已經贏在了起跑線上。2010年,國家首輪100萬千瓦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中,華銳風電中標60萬千瓦(濱海項目和射陽項目),獲得60%份額;2011年,華銳風電順利中標上海臨港海上風電一起示范項目10.2萬千瓦項目。
中國海上風電初期經驗欠缺企業出海受阻
海上風電的成功發展需要政府、企業、行業的一致努力才能實現。中國海上風電在初期發展時由于還處于摸索階段,政策、行業規范和技術等方面的欠缺讓華銳風電這樣的企業也走過一段彎路。
2010年我國第一輪通過特許招標的方式開發海上風場,總規模達100萬千瓦,標志著我國海上開發歷程正式啟動。但是一方面政府電價不明朗,企業又為了先把資源搶到手,抱著“跑馬圈地”的心態,刻意壓低價格,并不考慮后期的可操作性,形成了惡性競爭。最終導致四家中標的風電開發商中標電價偏低,盈利空間低,開發積極性不高。
后續的困難還在于,主管部門缺乏協調,導致項目在實際推進中變數太多。據了解,四家開發商在項目推進中均遭遇了重新選址、復合的過程,繁瑣的審批程序要重走一遍,而且施工方案的變動帶來了額外的成本,開發商壓力更大。
2014年發改委確定的上網標桿電價(2017年以前投運的近海項目上網電價為0.85元/千瓦時,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0.75元/千瓦時)高于特許招標上網定價,導致開發商觀望心態加重。
項目的嚴重滯后導致第二批特許權招標啟動的無限期延遲,直接造成了“十二五”期間裝機目標難完成,也給設備方、業主方帶來了巨大損失。
作為兩大項目的設備方,項目的長期拖延使得華銳風電在“十二五”期間海上風電領域的“無計可施”,前期在風場選址和技術研發等方面的大量投入,以及準備工作,都將泡湯。首批海上風電項目特許權招標項目的開發困境中,政府、開發商、施工方、設備方無一是勝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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