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26日,蒼南縣霞關鎮新林村、南坪村、三澳村部分不明真相的群眾在格林風力發電項目進場期間先后聚集在村辦公樓和村干部家中,損壞部分辦公用品和家什,造成一定影響。目前,該事件在蒼南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及時處置下,已得到有效緩解。
該事件是因北關島格林風力發電廠風力發電項目進場施工而引發的。北關島格林風力發電廠是省重點工程項目。2004年6月,溫州電力開發公司(國有企業)與縣政府簽訂風電項目投資協議,該項目于2005年3月被列入省電網規劃,2007年分別取得溫州市環保局出具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意見和省國土廳用地預審、省建設廳選址意見書等相關支持性文件。同年12月獲省發改委的核準。項目擬安裝18臺780KW的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4MW,總投資1.45億元。2008年10月項目開始開展前期工作,2009年3月,當工程使用到霞關鎮北關集體林場的100多畝林地時,引發北關島1640畝林場的權屬糾紛。經考證,1984年全國第一輪山林定權時,北關林場明確登記為南坪公社集體林場,屬南坪公社所有,1992年南坪鄉并入霞關鎮,2006年全國范圍內再次對山地林地進行確權后延包。蒼南縣人民政府于2007年3月頒發了使用權證,將北關林場確權為霞關鎮人民政府所有。然而,在征收該林地時,南坪村、新林村、興霞村、三澳村四個行政村的干部群眾提出異議,認為上世紀50-60年代開始他們就在島上生產生活過,北關島應屬四個村所有。
對當地村干部和群眾的這一利益訴求,蒼南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2009年6月2日組織林場確權聯合調查組進駐霞關鎮進行調查協調。霞關鎮黨委、政府也及時成立工作組積極配合,全力以赴進行協調,前后共召開專題會議26次,其中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參加的協調會16次,走訪原南坪公社、原南坪鄉、霞關鎮、村老干部和南坪籍知名人士數十名。6月15日上午,縣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北關林場事宜,考慮北關島土地使用權的歷史演變及充分照顧廣大村民的實際利益,在充分調研和科學判斷的基礎上作出決定,明確將北關島相關林地確權給霞關鎮南坪、新林、興霞、三澳四個村。并要求鎮政府組織人員在測定界限基礎上,上報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盡快重新辦理確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