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對外投資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投資標的名稱:青海德令哈尕海風電場二期49.5MW風電項目(以下簡稱德令哈二期項目)
投資金額:36,132萬元
特別風險提示:德令哈二期項目位于青藏高原,因國內高原型風電場起步較晚且運行時間較短,高原型風力發電機組沒有長時間的運行記錄,故德令哈二期項目所使用的高原型風力發電機組仍然存在一定的運行風險。
一、對外投資概述
項目總投資:經青海省發改委核準的項目總投資為人民幣36,132萬元,其中總投資的30%(即10,840萬元)為項目資本金,由公司自籌,其余的70%(即25,292萬元)由金融機構貸款解決。
項目的實施單位: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批準,由公司全資子公司青海東方華路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海東方)作為該項目的實施單位。
具體請詳見2015年7月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刊登的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其中涉及到公司為青海東方提供項目建設貸款擔保的事項,需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本次投資行為不存在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項目的實施已取得青海省發改委的核準,并已取得國家能源局的備案。
二、投資主體介紹
本項目的投資主體青海東方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0日,注冊及辦公地址是德令哈市長江路35號中航工業辦公樓5樓。青海東方代表公司負責開發位于青海地區的風電項目,其注冊資本金為16,026萬元,公司將隨著德令哈二期項目進度的用款需求對青海東方逐步增加資本金,增資總額不低于該項目國家核準的總投資的30%,即不低于10,840萬元。經審計,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青海東方總資產41,387.39萬元,凈資產16,026.00萬元,所投資的青海德令哈尕海風電場一期49.5MW風電項目于2015年3月份完成試運行調試并轉固,2014年度未實現銷售收入。
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德令哈二期項目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境內,風電場海拔高度在2,850m-3,000m之間,場地地勢開闊,地質條件適合風電場建設。
德令哈項目規劃總裝機容量200MW,本期工程為二期項目,項目建設規模為49.5MW,擬安裝單機容量2000kW、輪轂高度80m的風力發電機組25臺(其中1臺降功率1.5MW運行)。風電場場區80m高度年平 2
均風速為6.70m/s,相應的年平均風功率密度為295W/m,風功率密度等級為2級,風能資源較好。經測算,該風電場年可利用小時數為1,810小時。德令哈二期項目的含稅電價為0.61元/kWh。
(二)前期準備工作
德令哈二期項目于2012年12月4日取得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青海東方華路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青海德令哈尕海風電場二期49.5兆瓦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的通知》(青發改能源[2012]1751號),同意據此做好相關工作;于2014年2月13日列入國家能源局“十二五”第四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于2015年6月12日獲得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核準(青發改能源[2015]412號文件《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青海東方華路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德令哈尕海二期49.5兆瓦風力發電項目核準的批復》)。目前正在辦理項目開工建設手續及開工建設前的準備工作。
(三)投資概算
德令哈二期項目可研總投資36,132萬元,國家核準批復總投資為36,132萬元。
(四)經濟分析
經測算,德令哈二期項目全投資的內部收益率(所得稅后)為9.29%,資本金內部收益率14.39%,投資回收期為9.4年。項目具有可行性。
(五)資金籌集方案
按照核準文件,德令哈二期項目總投資為36,132萬元,其中30%為項目資本金由公司自籌,其余70%資金由貸款解決。
四、該項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德令哈二期項目資本金由公司自籌,其余資金將以公司或青海東方為貸款主體,向金融機構申請不超過25,292萬元的貸款(不超過國家核準總投資額的70%),用于該項目的建設。若以青海東方為貸款主體,則公司將為青海東方提供相應擔保,擔保總額為不超過25,292萬元。
2、德令哈二期項目是公司在青海地區的第二個五萬千瓦風電項目,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將有利于保持公司在青海地區風電市場的優勢地位。
同時,本次投資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裝機規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強公司競爭力。
五、備查文件
節能風電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