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1558 股票簡稱:*ST銳電 編號:臨2014-106
債券代碼:122115、122116 債券簡稱:銳01暫停、銳02暫停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122115”債券回售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回售代碼:100940
回售簡稱:銳01回售
回售價格:100元/張
回售申報期: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
回售資金發放日:2014年12月29日
鑒于相關風險因素的客觀存在,且公司用于兌付公司債券回售的資金尚未足額到位,公司目前難以對“122115”債券的相關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后,本息能否按期在2014年12月29日足額兌付做出準確判斷。
特別提示
1. 根據《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中所設定的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發行人”)有權決定在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5NP3品種(債券簡稱:銳01暫停,代碼:122115,以下簡稱:“122115”債券)存續期限的第3年末上調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調幅度為0至100個基點(含本數)。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以及當前的市場環境,本公司決定上調“122115”債券的票面利率100個基點,即“122115”債券存續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為7.0%并固定不變。“122115”債券采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發行人按照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將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額劃入登記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后,不再另計利息。
2. 根據《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中所設定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122115”債券持有人有權在第3個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2115”債券按票面金額回售給發行人,或放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而繼續持有。
3. “122115”債券的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規定,在回售申報期對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2115”債券進行回售申報登記。回售申報期為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回售申報期內不進行申報登記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同意繼續持有“122115”債券,并接受發行人上述關于上調“122115”債券票面利率的決定。
4. 本次回售等同于“122115”債券持有人于“122115”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12月29日),以100元/張的價格賣出“122115”債券。
5. “122115”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一經確認后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后相應債券被注銷。
6. 本次回售資金發放日指本公司向本次有效申報回售的“122115”債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當期利息之日,即2014年12月29日。
7. 本公告僅對“122115”債券持有人申報回售的有關事宜作簡要說明,不構成對申報回售的建議,“122115”債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回售的詳細信息,請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查閱相關文件。
8. 鑒于相關風險因素的客觀存在,且公司用于兌付公司債券回售的資金尚未足額到位,公司目前難以對“122115”債券的相關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后,本息能否按期在2014年12月29日足額兌付做出準確判斷。
一、釋義
除非特別說明,以下簡稱在文中含義如下:
發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22115”債券
指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5NP3品種
本次回售
指
“122115”債券持有人可選擇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2115”債券在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按票面金額回售給本公司
回售申報期
指
“122115”債券持有人可以申報回售的登記日,為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
付息日
指
“122115”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為債券存續期內每年的12月27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本年度付息日為2014年12月29日
回售資金發放日
指
本公司向有效申報回售的“122115”債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當期利息之日,即“122115”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12月29日)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登記機構
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幣元
二、“122115”基本情況及利率調整情況
1. 債券名稱: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5NP3品種。
2. 債券簡稱及代碼:銳01暫停,代碼122115。
3. 發行總額:人民幣26億元。
4. 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122115”債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5. 債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 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在“122115”債券存續期限的第3年末上調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調幅度為0至100個基點(含本數),其中一個基點為0.01%。
7. 投資者回售選擇權:“122115”債券持有人有權在第3個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2115”債券按票面金額回售給發行人,或放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而繼續持有。
8. 債券利率:“122115”債券票面利率為6.0%,在債券存續期的前3年保持不變。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存續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為債券存續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限后2年固定不變。“122115”債券采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
9. 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122115”債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項自付息日起不另計利息,本金自本金兌付日起不另計利息。
10. 起息日:2011年12月27日。
11. 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2月27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12月2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12. 兌付日:2016年12月2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4年12月2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13. 擔保人及擔保方式:“122115”債券無擔保。
14. 發行時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A,“122115”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
15. 最新跟蹤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2014年11月21日,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BBB,“122115”債券的信用等級為BBB,評級展望為負面。
16. 保薦人、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7. 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8. 利率調整:本公司決定上調“122115”債券的票面利率100個基點,即“122115”債券存續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為7.0%并固定不變。
三、回售價格
根據《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的相關約定,回售價格為債券面值(100元/張)。
四、回售申報期
本次回售申報期為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
五、回售代碼及簡稱
回售代碼:100940
回售簡稱:銳01回售
六、回售申報程序
1.申報回售的“122115”債券持有人應在回售申報期(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的正常交易時間(9:30-11:30,13:00-15:00),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申報代碼為100940,申報方向為賣出。回售申報一經確認后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或轉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后被注銷。在回售資金發放日之前,如發生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情形,債券持有人的該筆回售申報業務失效。
2.“122115”債券持有人可對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權回售的債券申報回售。“122115”債券持有人在回售申報期不進行申報的,視為對回售選擇權的無條件放棄。
3. 對“122115”債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報,公司將在回售資金發放日(2014年12月29日)委托登記機構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進行清算交割。鑒于相關風險因素的客觀存在,且公司用于兌付公司債券回售的資金尚未足額到位,公司目前難以對“122115”債券的相關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后,本息能否按期在2014年12月29日足額兌付做出準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