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以下簡稱《方案》),總容量1053萬千瓦的44個海上風電項目被列入開發建設方案。這是繼今年電價政策公布之后,海上風電迎來的又一重磅消息。
8月下旬,國家能源局曾組織召開“全國海上風電推進會”,研究促進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的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此次國家能源局正式印發《方案》,內容略微有所調整。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表示,《方案》不僅明確了項目和規模,釋放出我國加速發展海上風電的信號,更重要的是,通過這1000萬千瓦項目的實踐,我國海上風電開發管理體系將得以逐步建立,制度、政策、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同時,設備制造和施工安裝能力不斷加強,海上風電電價也將逐步完善,為我國“十三五”及以后海上風電健康、快速發展打好基礎。
預計“十三五”期間全部投產
根據《方案》,列入此次開發建設方案的44個項目視同列入核準計劃,應在有效期(2年)內核準。在有效期內尚未完成核準的項目須說明原因,重新申報納入開發建設方案。對于今后具備條件需納入開發建設方案的新項目,待開發建設方案滾動調整時一并納入。
記者從《方案》附件的具體項目清單中發現,這44個海上風電項目分布在天津、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省份。其中江蘇省列入開發建設的項目規模最大,達到348.97萬千瓦。華電、華能、國電、大唐、中廣核、中電投等發電企業均有項目在手。
來自中國風能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海上風電建成裝機容量42.86萬千瓦,僅占全國風電裝機總 容量的0.5%,其中近海項目12.81萬千瓦。在此背景之下,1053萬千瓦的海上風電裝機能否實現?“列入這次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企業積極、地方支持、場址落實、規模明確,并且大部分都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其中進展順利的項目已經完成可研審定,個別項目已獲核準。”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項目建設用海條件落實順利的話,預計部分項目在2017年可建成投運,全部項目在“十三五”期間投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