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2015年,我國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將達到500萬千瓦。現在離此期限還有1年,實際情況是目前我國海上風電累計裝機約為40多萬千瓦。”12月2日,中國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處處長謝宏文在 “中歐海上風電海上風電工程及裝備制造技術論壇”上指出,即使目前國家已批復前期工作的41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到2015年能夠全部建成,實現500萬千瓦的 “十二五”海上風電規劃目標也幾無可能。
今年以來海上風電政策頻出,業界將2014年稱為海上風電“元年”。與市場樂觀情緒有所不同的是,目前擬定的“十三五”規劃思路中,對于海上風電的開發定位是“穩妥推進”,堅持以資源定規劃,以規劃定項目。“‘十二五’規劃提出,2020年我國達到3000萬千瓦的海上風電裝機目標。
考慮到實際發展現狀,‘十三五’規劃擬定該裝機目標將調整至1000萬千瓦。”謝宏文說。
成本決定蛋糕能做多大
事實上,下調海上風電裝機目標的不止我國。記者從該論壇上了解到,英國去年底下調了英國海上風電發展預期,到2020年該國海上風電規模將達到1000萬千瓦,與2011年預測的1800萬千瓦相比下降明顯。作為僅次于英國和丹麥的全球第3大海上風電市場,德國今年也下調了2020年海上風電發展目標,從之前的1000萬千瓦下調至650萬千瓦。
與會專家透露,近期我國將落實并開啟一個新的海上風電建設方案,大致規模在100萬千瓦左右。據悉,這次方案和之前最大的不同是,此次在市場準入方面不設置門檻。“只要是愿意干的項目,只要在用海上沒有沖突的,原則上都會積極支持”。
此方案一旦出臺,意味著在質疑和爭論中掙扎的海上風電市場即將再次開啟。對于摩拳擦掌已久的國內外裝備制造和服務企業無疑是重大利好。
今年以來,在風電整體回暖的同時,政策面也在助力海上風電的發展。6月,海上風電標桿電價的出臺,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海上風電發展的部分核心瓶頸,部分已招標或正在前期工作已獲批準的項目將加速推進。
“海上風電標桿電價的出臺將對2014年至2016年3年間的海上風電發展起到重要作用。這一時間段是大規模海上風電成本與電價水平的實際摸索階段,意味著到2017年會有一個更加客觀合理的電價政策。”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表示。
建設投資成本高,一直是導致海上風電項目進展緩慢的原因之一。記者了解到,海上風電每千瓦造價基本在15000 元以上。以海上風電“十三五”擬定的1000萬千瓦的裝機目標計,其對應的將是1500億元的市場蛋糕。秦海巖表示。由于海上風電的主要成本集中在安裝和運輸上,可以預計,隨著專業化程度的提高,海上風電開發成本也跟陸上風電開發一樣將有大幅下降的空間。
在即將啟動的海上風電盛宴面前,風電設備制造企業也加快了設備研發的進程。“目前,國內的風電設備制造企業已經可以生產制造5兆瓦和6兆瓦等大容量風電機組,機組研發制造能力明顯增強。”謝宏文說。
技術標準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據海上風電資源調查結果顯示,我國5~25米水深、50米高度海上風電開發潛力約為2億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海上風電開發潛力約為5億千瓦,部分潮間帶及潮下帶灘涂資源和深海風能資源也較為豐富,開發潛力遠高于陸上風電。
而且相對陸上風電而言,海上風電更接近于用電中心,不易受到風電間歇性的影響,并網瓶頸沒有那么顯著。
比起上述有利于我國海上風電開發的條件,與會專家認為,目前我國海上風電發展存在的問題還很多,這直接導致海上風電開發進展遲緩。
“目前中國海上風能資源評價工作還未系統開展,海洋水文測量、海底地質勘查工作也較薄弱,且這些工作條件艱苦、周期長,影響了海上風電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除了基礎工作相對薄弱之外,謝宏文認為,海上風電開發的統一管理協調工作有待加強。海上風電開發涉及多個領域,各部門對發展海上風電的認識不一,各地相關職能部門實際執行管理標準不一,從而加大了前期工作周期。她介紹,我國目前海上風電項目海域使用論證獲得許可、通過海洋環評、通航安全論證的周期一般需要兩年以上。
檢測認證是產品進入市場前必不可少的環節,產品的安全和穩定性能與產品的技術水平同等重要。“目前,我國雖然制定了部分前期工作技術標準,但還未形成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在工程勘察、施工、安裝、運行管理和維護方面缺乏技術規范,難以對工程全過程實踐實現有效指導,海上風電面臨技術風險和成本方面的控制。”秦海巖表示。
對此,北京鑒衡認證中心蔡繼豐向記者介紹并分析了現有兩大海上風電設備檢測認證系統在目前海上機組的檢測認證工作中應用的困難,包括設計評估時未選定安裝場址,難以考慮海況參數和基礎的影響等。
“我國海上風電還處在發展初期,技術、管理、政策等方面還不成熟。特別在風電項目審批權下放到地方后,海上風電在規劃階段不僅需要國家做好宏觀引導和加強用海協調,而且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更需要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工作。”謝宏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