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簡政放權同步性有待加強。中央要求要簡政放權,下放審批權限,但是表現在不同的審批部門,權限下放不同步。目前國家能源局,省能源局備案下放,但是前置審批部門沒有同時下放相應的審批權限,仍然需要到上級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其中土地、安全預評等審批手續相對復雜,導致簡政放權的綜合成效未能完全體現。
六,部分項目存在違規建設問題。根據國家能源局駐點江蘇的檢查報告,發現有部分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存在提前開工,違規作業的問題。
第三部分,促進中國風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措施,應該從加強監管,完善政策,促進改革三方面來著力。
一,加強監管,包括對規劃、計劃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管,也包括對簡政放權以后落實情況的監管,禁止地方保護性行政干預,促進公平、公開、公正,促進能源規劃、計劃政策的閉環監管。
在這方面,最近國家能源局正在采取一項措施,10月12號,國家能源局剛剛下放一個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增強監管的通知,有四個方面的內容,一個進一步規范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二,落實電源建設規劃目標,促進新建電源和項目及時投資建設。第三,對違規違法行為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四,研究提出進一步完善電源項目備案核準管理措施和政策建議。大家關注國家能源局網站也可能知道這個通知,昨天國家能源局剛剛開會進行部署了。這是我要說的加強監管的第一個方面。

海裝風電參展2014CWP國際風能展
第二個方面,對各項政策落實情況實施監管。任何一項政策,一項目標,設計得再好,如果不加以監督管理,不執行落實到位,畢竟也是水中月,監管尤其在現在顯得尤為重要。監管包括產業政策,價格政策,財稅政策等等,比如說對可再生能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關于保證可再生能源電力有限全額并網的規定是否落實到位,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給予糾正,必要的根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罰,使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第三,對市場行為的監管,包括對電源、電網以及電網企業市場行為的規范,要規范電網企業,按照積極服務,優化服務流程,減少工作環節,做好并網服務,努力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以配套系統接入的同步性。
第二大方面,完善政策。
第一,加強和改進風電規劃,切實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和約束作用。
一,發揮好能源規劃對可再生能源科學發展的指導作用,進一步完善能源規劃管理體系,統籌協調國家規劃與地方規劃,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以及各類能源專業規劃,強化規劃的引導作用,地方規劃應該服從國家規劃,加大電網企業執行政府規劃的落實力度,合理確定可再生能源開發速度和規模,確保各級規劃的協調一致,并執行到位。
二,進一步加強風電規劃與電網規劃的銜接協調,做好風電項目的開發,明確電源、電網企業的責任,充分調動電網的積極性,確保風電項目與配套電網間的同步建設,打通電網輸送瓶頸,保障風電項目的送出和消納。
三,研究制定電量指標,以價格補貼對應匹配的項目補貼政策。電價附加政策按照規劃目標來考慮設計收取,避免地方政府請客,中央政府買單的情況。總體政策如果不落實,地方的發展特別快,但是中央的補貼跟不上,造成落實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