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出,截至2011年底,甘肅省核準風電項目容量共682.41萬千瓦。其中,國家核準441.5萬千瓦,甘肅省核準240.91萬千瓦。從數據上看,甘肅省較好地完成了國家批復的酒泉風電基地首批項目(381.35萬千瓦)和特許權項目及示范項目(60.15萬千瓦)的規劃建設,但由于國家風電年度規模管理于2011年開始實施,甘肅在2011年底前對風電建設缺乏統籌規劃,核準的240.91萬千瓦風電項目多數為零散開發項目,這些項目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甘肅省風能資源的整體性利用,而且由于項目的建設與甘肅750千伏配套電網缺乏統籌規劃,部分建成項目擠占了酒泉風電基地送出和消納空間,在建項目的送出也不能完全落實。
對此,《報告》建議,加強可再生能源規劃與能源總體規劃、電力規劃的統籌協調,以消納和送出為核心制定可再生能源規劃,堅持電源項目開發與電網建設協調發展,加大電網企業執行政府規劃的落實力度,合理確定可再生能源開發速度和規模,建立和完善規劃工作考核制度,切實增強規劃實施的權威性和約束力。
在電價補貼政策落實方面,《報告》披露,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和不能足額征收等因素影響,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國家財政部等部門共欠甘肅發電項目補貼電費36.42億元,其中,已納入補貼目錄項目的欠費22.64億元(截至2014年3月底,甘肅省電力公司才收到2014年財政撥付的第一筆補貼資金10.2億元),未納入補貼目錄項目的欠費13.78億元。
對此,《報告》給出了完善可再生能源產業政策和管理規定的建議,強調進一步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政策,加大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力度,按時兌現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完善撥付管理辦法,加快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消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