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規(guī)定,若債券發(fā)行主體連續(xù)2年虧損,相關債券將被暫停上市交易。也正因為此,在華銳風電公布其業(yè)績預虧公告后,市場開始擔憂,“11華銳01”、“11華銳02”的暫停交易,將緊隨華銳風電正式2013年年報披露之后。
不過,暫停上市并不會影響債券的回售,基于“11華銳01”起息日為2011年12月27日,投資者于2014年12月27日便可對以“3+2”形式發(fā)行的“11華銳01”行使回售權。但持有“11華銳02”債權人則必須等到5年期滿,即2016年12月27日。
“就目前情況來看,基于市場對公司業(yè)績難以在短期內(nèi)扭轉的預期,華銳風電兩只公司債,一方面面臨不能按期償付的風險;另一方面則面臨暫停上市后,喪失流動性的風險。”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師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
“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償付本金、利息,那么債權人則有權申請令該公司破產(chǎn)清算,并按一定優(yōu)先順序享受賠付,但這種結果顯然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上述券商分析師還表示,“另一層風險,是債券暫停上市后,投資者持有的債券及債券價值將被鎖定。此時,他們除了能指望公司按時付息和回售外,唯有期待2014年公司業(yè)績能夠扭虧,致使債券恢復交易”。
不應寄望國資出手相救
雖然華銳風電公司債的風險顯而易見,但不少投資者卻寄希望于公司具有國資背景的大股東可以及時伸出援手。公開資料顯示,華銳風電第一大股東為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目前持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16.86%,而大連重工的實際控制人是大連市國資委。
“投資者‘賭’國資會出手相救,顯然是不正確的,市場應該摒棄曾經(jīng)的剛性兌付意愿。畢竟債券市場與股票市場一樣,風險與收益永遠是共存的,國資也不例外。但就目前情況來看,華銳風電公司債的風險的確也沒有達到‘11超日債’的程度。”某業(yè)界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不過,從基本面來看,華銳風電的確危機四伏。其業(yè)績預告顯示,2013年,公司在手訂單執(zhí)行延遲,裝機量少。同時,公司還計提壞賬準備及發(fā)生財務費用約9億元、增加維護費用約6 億元、計提因相關資產(chǎn)等可能的損失5.5 億元左右。
此外,公司自查披露2011年度會計差錯后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調(diào)查,面臨潛在的行政處罰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