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已經決定在2022年之前停用所有核電站,提出了到2030年,使可再生能源占到總發電量的50%,到2050年占到80%以上的國家目標(資料1)。因為各地區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參差不齊,所以,在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的地方,這一比例要達到100%甚至更高。
擴大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開發意味著增加資源量豐富的風力以及太陽能的發電量。但二者的發電量受天氣影響,如果可再生能源達到100%,就會產生發電量超過或是大幅低于當地需求的情況。這就需要從境外輸入電力,或向境外輸出。

地區的電力消費量減去地區利用風力及太陽能生產的發電量,剩下的部分稱為“剩余電力”(residuepower),而風力及太陽能發電會有變動,因此要想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剩余電力就必須是能夠吸收風力等發電量變化的靈活電源,而且還需要具備足夠應對天氣變化的容量。天然氣與生物質的熱電聯產(CHP:CombinedHeat&Power)可滿足這個條件。抽水和蓄電池雖然靈活,但自身無法發電,而且容量有限。
為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生物質備受期待。德國等歐洲各國擁有豐富的森林資源,而且牧畜業繁榮,牲畜糞便的排放量大。而且種植著大量的玉米等燃料作物。作為生物燃料,木質有木片等固體燃料,牲畜糞便和玉米等則通過微生物發酵生成沼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