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突出寓管理于服務之中,5月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建立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機制的通知 》,針對電力、油氣、新能源等行業成立協調小組,實行國家能源局黨組統一領導下的牽頭司負責制,旨在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服務能源行業健康發展,服務國家能源安全發展、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
國家能源局將由牽頭司負責組建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小組,相關司及能源企業參加,按季度定期召開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座談會,通報每季度能源國內、國際最新形勢,通報重大能源工作進展情況;了解能源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能源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
具體分工如下:煤炭司牽頭成立服務煤炭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小組并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法制和體制改革司、發展規劃司及有關煤炭企業參加。電力司牽頭成立服務電力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小組并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法制和體制改革司、發展規劃司、市場監管司、電力安全監管司及有關電力企業參加。石油天然氣司牽頭成立服務油氣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小組并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法制和體制改革司、發展規劃司、市場監管司及有關石油、天然氣企業參加。核電司牽頭成立服務核電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小組并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法制和體制改革司、發展規劃司、市場監管司及有關核電企業參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牽頭成立服務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小組并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法制和體制改革司、發展規劃司、市場監管司及有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業參加。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牽頭成立服務能源企業科技創新協調工作小組并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電力司、核電司、煤炭司、石油天然氣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及有關能源企業參加。國際合作司牽頭成立服務能源企業“走出去”協調工作小組并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電力司、核電司、煤炭司、石油天然氣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及有關能源企業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