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國風電產業持續發展,2012 年11 月29 日, 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國家能源局關于增補部分省、自治區“十二五”風電核準計劃項目的通知》(簡稱《通知》),將部分省、自治區前期工作準備充分、電網接入條件落實、并網和消納條件較好的項目列入“十二五”風電項目增補計劃。
根據《通知》,此次列入增補計劃的項目共有112 個, 總規模521萬千瓦。其中,山西75 萬千瓦、浙江42 萬千瓦、安徽39 萬千瓦、福建47 萬千瓦、江西33 萬千瓦、山東60 萬千瓦、河南24 萬千瓦、湖北53 萬千瓦、湖南20 萬千瓦、廣東39 萬千瓦、廣西30 萬千瓦、四川14萬千瓦、貴州40 萬千瓦、西藏5 萬千瓦。
《通知》要求各省(區)發改委(能源局)加強組織協調,督促落實項目建設條件,特別是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條件,待各項建設條件及接入電網技術方案落實后按項目核準有關規定核準項目。增補列入核準計劃視同各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文件。另外,電網公司要積極配合開展列入核準計劃風電項目的配套電網規劃和建設工作,加快落實電網接入條件和消納市場,確保項目建設與配套電網同步投產和運行。各相關風電開發企業應及時將項目建設納入投資計劃,抓緊推進項目核準及建設工作,確保項目按期建成并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