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獲悉,作為風電行業首份并網國家標準的《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日前批準發布,將于今年6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自啟動起草后一直爭議不斷,備受業界矚目。對于國標的從嚴程度,會否導致風電產業格局重新洗牌,最重要的,那些被閑置下來的風機,會否重新啟動,實現并網,同時,一旦并網能否享受《可再生能源法》全額保障性收購框架的保護,諸多問題,全部指向這份剛剛出爐的新標準。
新國標
中國的風電,近6年來裝機連年翻番,目前的裝機已經從2005年的126萬千瓦,遞增至2011年的6273萬千瓦,容量翻番50倍。然而在飆漲的風機背后,諸多風場的風機卻因無法穩定并入電網而遭“棄風”,形成多個風場的成百上千臺風機“曬太陽”的現象。
根據2006年起實行的《可再生能源法》,要求電網企業應與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報送備案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簽訂并網協議,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并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提供上網服務。
然而事實上,電網對于風電進行全額保障性收購賦予了相關條件,即《風電場接入電網技術規定》和《國家電網風電場接入系統設計內容深度規定》,作為企業標準執行。由于該標準屬于企業標準,所以并不具備國家層面的強制性約束,由此并網難問題一直延續下來。
目前,風電并網方面,一直沿用的是2005年發布實施的《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該規定屬于行業標準,這次的并網國標即在此基礎上修訂形成。
據國家電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國標是在2009年由電監會主管的全國電力監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啟動,隨后2010年7月,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同年11月形成送審稿,2011年4月,全國電力監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表決通過了標準報批稿。此后,該稿又進行了修改并再次報批電監會。
相比于此前2005年版的標準和征求意見稿,新國標對于低電壓穿越、風機的無功補償和接入測試項目都提出了更多和更嚴格的標準。
如專門針對脫網,新國標提出了低電壓穿越方面的約束,要求風電場并網點電壓跌至20%標稱電壓時,風電場內的風電機組應保證不脫網連續運行625毫秒,特別的,要求風電場并網點電壓在發生跌落后2s內能夠恢復到標稱電壓的90%時,風電場內的風電機組應保證不脫網連續運行。
同時,對于風電場開發商,新標準也提出當接入同一并網點的風電場裝機容量超過40兆瓦時,需要向電力系統調度機構提供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測試報告,累計新增裝機容量超過40兆瓦,需要重新提交測試報告。
也就是說,對于大型風電場來說,容量變化超過該容量,將重新進行并網測試。“風電并網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國家電網要加強電網的建設,去改善對風電的調度能力,風電整機制造商要制造電網友好型的風電機組,要有利于電網的安全。目前酒泉750千伏的電網和國家電網四橫四縱遠距離輸電大通道已經開建,這將對解決風電上網問題實現根本性的改變。”華銳風電相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