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展目標
1. 總目標
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發展并舉的方式,推進風電大規模發展,增加風電在能源消費構成中的比重;加強海上風電技術研究,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加快風電產業升級,培育技術先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產業。
2. 主要指標
到2015年底,總裝機容量達到一億千瓦,年發電量達到兩千億千瓦時,風電在電力消費中的比例超過百分之三。
“十二五”期間,風電機組整機設計和核心部件制造技術取得突破,基本形成完整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裝備制造產業體系。到2015年底,風電整機年生產能力達到三千萬千瓦。
二、風電開發布局
(一)有序推進大型風電基地建設
在“三北”及東部沿海風能資源豐富地區,以建設大型基地為主要方式推進風電的大規模發展。研究大型風電基地風能資源特點,結合電力市場、區域電網和電力外送條件,積極有序推進河北、蒙東、蒙西、吉林、甘肅、山東、江蘇和新疆等大型風電基地建設。到2015年,大型風電基地所在省累計裝機容量達到七千萬千瓦以上。
1. 河北基地
重點開發張家口、承德、秦皇島、唐山和滄州等地區風能資源。到2015年,全省累計風電裝機達到一千萬千瓦以上。
2. 蒙東基地
重點開發赤峰、通遼、興安盟和呼倫貝爾等地區風能資源。到2015年,蒙東基地累計風電總裝機達到七百萬千瓦。
3. 蒙西基地
重點開發巴彥淖爾、包頭、烏蘭察布和錫林郭勒等地區成片風能資源。到2015年,蒙西基地風電總裝機達到一千三百萬千瓦。
4. 甘肅基地
重點開發酒泉瓜州、玉門、肅北和武威民勤等地區風能資源。到2015年,全省風電累計裝機達到一千萬千瓦以上。
5. 新疆基地
重點開發哈密東南部和烏魯木齊達坂城等地區風能資源。到2015年,全區風電累計裝機達到一千萬千瓦。
6. 江蘇基地
“十二五”期間,加快連云港北部、鹽城、南通陸上風電開發,實現陸上風電裝機兩百萬千瓦以上。推進鹽城和南通海域的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建成海上風電裝機兩百萬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分散開發其它資源相對豐富區域的風能。到2015年,全省風電累計裝機達到六百萬千瓦以上。
7. 吉林基地
重點開發白城、四平和松原等地區成片風能資源。到2015年,全省累計風電總裝機達到六百萬千瓦。
8. 山東基地
“十二五”期間,促進陸上風電新增裝機五百萬千瓦。啟動魯北和萊州灣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建成海上風電裝機一百萬千瓦。因地制宜分散開發其它資源相對豐富區域的風能。到2015年,全省風電累計裝機達到三百萬千瓦左右。
(二)加快內陸資源豐富區風能資源開發
在風能資源相對豐富、電網接入條件好的內陸地區,加快風電開發建設,因地制宜地開發建設中小型風電項目,盡早使這些地區的風能資源得到利用。到2015年,此類地區風電累計裝機達到三千萬千瓦左右。
(三)鼓勵分散式風電開發
因地制宜推動分散接入低壓電網風電開發,為風電發展開辟廣闊空間。按照全國110千伏及以下電網的變電站分布,綜合考慮變電站附近風能資源、土地、交通運輸以及施工安裝等風電建設條件,在不新增建設輸變電工程的情況下,根據變電站供電最小負荷,合理選擇可接入的風電裝機容量,按照“分散開發,集中管理”的方式,支持和鼓勵分散式接入風電的開發建設。
(四)積極推動海上風電開發建設
通過示范項目建設帶動海上風電技術和裝備的進步,為海上風電大規模建設打好基礎。 “十二五”期間,在重點開發建設河北、江蘇、山東海上風電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和海南等沿海區域海上風電的規劃建設,到2015年,實現全國海上風電投產五百萬千瓦,在建五百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