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產業發展,電網建設一定要跟上。丹麥模式經驗也告訴我們,風電的輸出問題,電網容量的擴大是基礎條件。如果只是維持很低的水平,即使上網電價補貼出臺也是無濟于事。”中投顧問首席能源分析師姜謙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風電并網,這一擺在中國風電發展面前最大的難題亟待破解。

日前,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的《風電并網技術標準》已完成初稿,并征求業界意見。據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介紹,《并網標準》通過制訂科學合理的技術標準,對風電并網進行規范,將著眼于提高電網對風電的接納能力,為風電大規模開發創造條件。
該標準的核心內容,是針對大規模風電場接入電網提出技術要求,由風電場技術規定、風電機組技術規定組成。其中,對風電場的技術要求包括風電場接入系統、有功功率、無功功率、電能質量等8個方面,對風電機組的技術要求則包括有功功率控制、無功功率控制、頻率調節能力、低電壓穿越能力4個方面。
然而,正是這一尚未出臺的政策在風電行業里引起廣泛爭議。部分風電企業認為,該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對風電并網提出了過高的技術門檻,使部分風電場無法并網。
華電新能源公司一位工程師說,如果對風電場內的單機進行過多并網方面的技術要求,會給風電場整體的控制和運行帶來限制,導致并網策略不能靈活應對電網的各種狀態,也因此會增加風電場的運營成本。比如,其中一條標準要求風電機組應具有低電壓穿越的能力,并對這一能力提出了具體指標。要實現這些要求,每臺機組的成本至少要增加20萬元。
他們甚至擔心,電網公司會以不符合并網技術標準為理由,拒絕讓部分已建成的風電場并網,令本已困難的并網問題更加嚴峻。
在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一位人士看來,《風電并網技術標準》的主導思路存在問題。如果想要限制風電產業的發展,可以把標準搞得很嚴;如果要促進風電發展,就要寬松一些。在此邏輯下,征求意見稿設定的技術要求,在實踐中將不是促進而是限制了風電的大規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