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呼吁重視電力規劃、組建國家電力規劃班子的聲音不絕于耳。但只講電力規劃的重要性,在進行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時候,撤銷了電力工業部,如何組建電力規劃機構?也很少談電力計劃、電力規劃與電力市場之間的關系,計劃配置資源和市場配置資源的關系。我想主要談談電力計劃、電力規劃和電力市場之間的關系。
從“計劃”到“規劃”
中國自建國以來的65年中,電力工業從計劃到規劃可以分成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計劃經濟時期5個“五年計劃”階段,從上個世紀50年代開始,中國電力工業實施了蘇聯的計劃經濟制度;第二階段是市場經濟初期5個“五年計劃”階段,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到2005年,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時期;第三階段是市場經濟時期由“計劃”變“規劃”階段,2005年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決定將延續了50多年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變為“規劃”。
(一)計劃經濟時期5個“五年計劃”
計劃經濟時期的電力計劃是學習蘇聯的計劃經濟制度的。1954年國家計劃委員會、燃料工業部的電氣化工作組在燃料工作部電業蘇聯專家組和電氣化蘇聯專家組的指導下,編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遠景發展輪廓方案(1953-1967)》,但是編制這個十五規劃的目的是為了明確今后我國電力工業的技術發展方向和電力工業遠景計劃的編制方法,相當于計劃經濟時期編制電力計劃的范本。輪廓方案指出,電力工業計劃的主要任務是:一是確定發電量和供熱量的增長數字;二是確定主要發電廠的型式、容量及分布地區;三是確定動力設備、資金、燃料與動力的需要量。
輪廓方案提出的技術政策有:(1)建立新的和擴大現有的電力系統,使電力生產集中;(2)建立供工業用的熱電廠和供工業和市政公用的熱電廠,發展熱力化事業;(3)發展高溫高壓蒸汽規范;(4)燃用當地燃料、低質煤及選煤渣;(5)廣泛發展水力發電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遠景發展輪廓方案(1952-1967)》根據上面提出的主要任務和技術政策,報告有以下內容:第一章,序言,第二章,1952年以前中國電力工業的發展情況和特點,第三章,第一個五年電力工業發展計劃的主要指標(1953-1957年),第四章第二個五年和第三個五年中用電和用熱的增長(1958-1967年),第五章第二個和第三個五年計劃期間發電廠建設計劃(1958-1967年),第六章,電力網和熱力網建設計劃,第七章,投資、動力設備、燃料及勞動力需要量指標,第八章,結論。此外還有三個附件和22張附圖,附件主要是詳細的電力需求預測資料和具體的發電廠建設項目和建設計劃,全文洋洋灑灑幾十萬字。輪廓方案預測的需電量1957年為168億千瓦時,1962年為354億千瓦時,1967年為685億千瓦時,而實際完成為193.35億千瓦時,457.95億千瓦時和773.75億千瓦時,實際完成為預測量的115%、129%和112%;輪廓方案預測的裝機容量1957年為362萬千瓦、1962年為645 萬千瓦、1967年為1222萬千瓦,實際完成為464萬千瓦、1304萬千瓦和1799萬千瓦,實際完成為預測量的121%、202%和147%。輪廓方案的電力預測錯得離譜。經濟學家劉國光在總結計劃經濟時期5個“五年計劃”時說:這5個“五年計劃”在歷史上曾發揮了巨大作用,其中的失誤也層出不窮,做了不少“無用功”,其特點是:(1)五分之四的“五年計劃”未曾面世;(2)決策的科學化難度大;(3)計劃實施形式趨于單一;(4)微觀管死,宏觀多變;(5)以“條”、“塊”為特征的整體與局部分割;(6)重基建輕技改。
計劃經濟時期的5個“五年計劃”,除第一個五年計劃經濟效益很好外,其余四個五年計劃經濟效益都不理想,經濟增長波動很大。1958~1960 年三年“大躍進”中,電力工業不尊重科學搞發電設備超銘牌出力,水電建設倉促上馬,搞“邊勘測、邊設計、邊建設”(三邊),造成了更大損失,經過1961 年~1965年5年的調整才恢復了電力工業的生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