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機組的實際表現與合同及認證證書的差異,讓開發商覺得上了當。
在投標時,風電機組的認證證書有設計評估符合證明、設計認證證書、型式認證、項目認證等多種形式,但是由于產品認證進入中國較晚造成大家對認證的認識不足,因此在招投標階段,很多時候大家拿著不同的證書卻享受一樣的待遇,全然不顧認證證書的限制條件。這就造成了機組的實際狀況與認證機組之間出現性能和質量差異的情況存在,從而為機組出現故障后的責任認定問題埋下了隱患。
因此,買賣雙方在出質保問題上的差異主要集中于“對機組故障和大部件失效情況”具體的考核指標上,但由于目前行業缺乏更具說服力的依據,雙方在這兩點上難以達成共識。
買賣雙方的爭議一時難以協調,一位業內人士稱:“雙方本是合作伙伴,爭議卻讓雙方傷到了感情,也傷到了生意,甚至傷到了各自的尊嚴。”
這種情況的出現,尤其歷史的客觀原因。風電技術和產業對于中國乃至全世界而言都是新生事物,在產業快速發展的初期階段,買賣雙方對風電機組的技術了解不夠深入,當初簽訂合同時,對于技術條款約定的比較粗糙,有些條款甚至模糊不清,這就為機組出質保時產生矛盾埋下了隱患。
另外,由于經驗不足,開發商在風電場的建設和運營階段,也存在自身問題。由于機組屬于技術密集型大型機電設備,其所處的現場環境條件、機位排布以及吊裝和運行維護都是影響機組可靠性的關鍵因素。
業內人士的解釋,“這與制造企業和開發企業簽訂的買賣合同不規范、不嚴謹以及對技術認知欠缺有關,這些都為后來的機組出質保埋下爭議隱患”。
顯然,這是風電產業鏈條上的應用環節出了問題。風電場存在于風電價值鏈是末端,是反映市場變化的晴雨表。如果出質保問題得不到解決,就可能造成風電市場需求困頓,甚至讓這個行業萎靡不振,這并非危言聳聽。
也正因如此,鑒衡認證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機組質保市場,這不僅要靠厚實的技術積累,還必須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驗收規范,《風力發電機組質量保證期驗收技術規范》(下稱《技術規范》)便是在這一背景下編制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