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糾正對風電產業的偏頗認識
當前,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風電電價補貼過高,社會為風電發展付出過多,而實際上并非如此。表面看來,風電電價的確比煤電電價高,但煤電價格并不是其完全成本的體現,既未體現外部性成本,也未反映出對其提供的隱性補貼。美國科學家研究發現,如果把燃燒煤炭所帶來的污染物排放、水污染、工人傷亡、地表形態的顛覆性改變等隱性成本都計算在內,美國燃煤發電的隱性成本每年高達5000億美元,如果把這些成本轉移到電費賬單上,那么燃煤發電的電價要至少增加一倍到兩倍。2012年中國電煤消耗量是美國的2倍多,鑒于開采水平、安全防護措施及環保措施都并不高于美國,所以中國燃煤發電的隱性成本至少高于5000億美元,而這些實際上是由社會資金、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發展質量來買單。如果將這部分高昂的外部性成本全部分攤到煤電電價上,煤電價格將立刻失去競爭力。相對而言,我國風電的電價水平并不高,且低于許多國家的電價水平。
發展風電除了可以解決能源環境問題之外,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風電產業的發展對帶動我國產業優化升級意義深遠,而當前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此認識并不充分。我國歷史上鮮有機會在某個產業領域與世界水平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風電產業多年的積累和砥礪成長,賦予了我們取得世界領先優勢的戰略機遇。培育規模化的國內風電市場,不僅是為了解決環境問題,也是拉動技術進步,促進高端制造業發展的有效途徑,從而形成一個高附加值的大型國際化產業,帶動實體產業升級。目前我國風電產業已經展露出國際化格局的雛形,截止到2013年年底,我國累計出口風電整機140萬千瓦,遍布世界數十個國家和地區,而且增長迅速。今天社會對其投入的補貼,是為了維持整個產業鏈的基本利潤水平,使制造企業守住盈虧線,以保證企業對技術研發的持續投入,為產業發展后勁儲存實力,培育一個兼具巨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新型高端產業。此時若貿然下調電價,無疑會造成釜底抽薪的結局,與國家的政策導向背道而馳。
歷史地看,風電價格的調整是必然,通過技術創新和規模化發展等手段逐步降低風電成本,最終使風電價格與常規能源價格相比具有市場競爭力,是大勢所趨,但關鍵問題是如何運用價格手段來促進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原則上,對于資源性產品價格的調整,應該伴隨相關環境稅制改革,使其能夠反映出資源的環境損害等外部性成本,使市場在定價中發揮主導作用,供需雙方在游戲規則內自行議價,同時加強對中間環節的監管,控制輸配電企業的利潤空間,體現其社會公用事業屬性,形成“放兩頭,管中間”的管理格局。具體就風電而言,不能為調電價而調電價,錯把手段當目的,而是要在根據實際情況優化細化電價政策的基礎上,及時完善價格體系。作為風電產業發展最重要的基礎措施,電價政策關乎產業興衰成敗,我們要謹慎處之。 (作者為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