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不協調建設不同步 多重因素致棄風電量達123億千瓦時
“2011年,“三北”地區部分省區風電消納情況不佳,棄風情況比較嚴重。”《報告》顯示,“三北”地區棄風電量達123億千瓦時,折合火電標準煤耗384萬噸,折合CO2減排量760萬噸;東北、華北、西北地區棄風率均超過13%;甘肅和蒙東地區棄風率超過25%。
據《報告》分析,規劃不協調,成為影響風電消納因素之一。部分地區風電開發規劃、建設時序不斷調整,風電項目規模和進度遠超規劃,使得電網規劃無法統籌考慮風電送出。同時,部分地區核準風電項目時,重接入、輕消納且消納方向不明確。河北地區目前已投產、核準和取得路條文件的風電裝機容量已達到1490萬千瓦,遠遠超過原規劃2015年達到1013萬千瓦裝機容量的目標,原有輸電規劃遠不能滿足風電發展需求。
建設不同步,成為影響風電消納的又一因素。風電項目建設周期短,而相應配套送出電網工程建設周期長。而且,有些風電項目還不同程度存在提前開工現象。蒙東開魯風電基地規劃容量240萬千瓦,發電項目提前開工建設并投產,但開魯500千伏風電匯集站尚在開展前期工作。寧夏風電2011年底并網容量142萬千瓦,核準在建容量434萬千瓦,其中只有153萬千瓦項目落實了電網接入條件,僅占全部項目的三分之一。
省內風電消納空間有限,輸送通道能力不足,也影響著風電消納。目前,風電消納原則上局限在省內,但是一些省區消納空間明顯不足,甚至在區域電網內,也不能完全消納,風電亟需外送。但三北地區由于網架結構原因,輸送通道不同程度存在輸送能力不足問題。吉林省電力公司2015年最大只能消納約658萬千瓦的風電,但該省制定的2015年風電發展目標超過1400萬千瓦,省內難以消納。
《報告》透露,西北區域甘肅酒泉風電基地、東北區域蒙東和吉林風電基地、華北區域蒙西和冀北風電基地輸送通道能力不足問題比較嚴重。2011年,吉林松白電網送出阻塞較為嚴重,因電網輸送能力不足造成的受限電量達2.06億千瓦時,占全省風電限電量的38.3%。
目前,因系統調峰困難而造成風電運行受阻的現象,在西北、華北和東北區域都普遍存在,以東北地區較為典型。2011年東北電網的最大峰谷差達到1184.06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容量30萬千瓦僅占總裝機容量的0.3%,同時水電受庫容的限制,調峰能力也只有270萬千瓦。火電調峰機組中,熱電機組多以30萬千瓦容量為主,在冬季實行“以熱定電”,致使東北電網調峰能力明顯不足。
此外,促進風電消納的市場和各類電源協調運行機制尚不健全也成為影響風電消納的重要因素。當前以發電計劃電量為基礎的電力運行管理模式下,電力系統內各類不同的發電資源,特別是火電機組因風電發電數量的增加而帶來的利益沖突,無法通過合理的體制安排得以疏導。
加強規劃優先調度風電 電監會提出多措并舉消納風電
“保障性全額收購”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已經寫入了《可再生能源法》。監管其執行情況,成為電監會的重要使命之一。為促進風電消納,電監會在《報告》中提出了多方面監管意見。
“進一步加強風電電源、電網統一規劃。”《報告》提出,要根據能源發展總體規劃,結合區域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區域及省(區)電網消納風電能力、負荷特性、電網及其他電源規劃,制定統一的風電規劃。堅持電網規劃與風電發展規劃相結合原則,高度重視配套電網規劃和論證,保證風電送出和消納。堅持集中開發與分布式發展相結合,在開發建設大型風電基地同時,積極建設中小型風電項目接入配電網就地消納。2015年,全國規劃風電裝機將超過1億千瓦。建議進一步 完善和落實“三北”地區風電基地跨省區輸電規劃方案及調頻調峰電源配套方案,與風電基地同步建設。
《報告》提出,加快風電項目、輸電工程的配套核準、建設。進一步加快風電富集地區送出通道建設,改善現有網架結構,加強省間、區域間的電網聯絡線建設,提高電網輸送能力和消納能力。在考慮市場消納能力和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科學安排風電資源開發時序及建設進度,風電項目開發與電網工程同步規劃、同步核準、同步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