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高速增長時期積累下的一些弊病也開始暴露。去年2月~4月,由于風機設備質量參差不齊、電網接入把關不嚴及風場管理與運行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因素,甘肅省酒泉及瓜州、河北省張家口等地連續發生多起風電機組大規模脫網事故,造成大量風電損失。
利潤下滑、事故頻發也影響了風力發電對整個電力系統的貢獻度。風能專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風電裝機容量僅占全國電力裝機容量的3%,發電量也只有2%,嚴重滯后于丹麥、德國等風電強國的水平。
棄風限電背后 存在三大不足
根據風能專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包括內蒙古、吉林、甘肅等省在內的10個棄風較多省區的584個風電場平均棄風率達15%,直接經濟損失近百億元。
“北方個別風資源豐富的地區棄風率可能更高,在20%~30%之間。”施鵬飛告訴記者。據了解,除了甘肅省棄風限電比例達到25.25%之外,內蒙古和吉林棄風限電比例分別達到23.1%和21.02%。
嚴重的棄風問題引起了政府相關層面的關注。去年8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指出,在風能資源豐富的“三北”(東北、華北、西北)地區,大量棄風問題已成為制約風電發展的重要因素,要求對于風電棄風率超過20%的地區,原則上不得安排新的風電項目建設。
同時,國家能源局收回了地方政府之前所擁有的對5萬千瓦以下風電項目的審批權,開始收緊風電項目建設的年度開發計劃。
今年2月,國家能源局以特急文件的形式下發了《關于規范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再次強調清理計劃外項目,嚴控風電新上馬項目。
“這些文件雖然顯示了國家對于嚴格規范風電發展的決心,但限批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國網能源研究院副總經濟師兼能源戰略與規劃研究所所長白建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便指出,對于棄風問題,需要用發展的眼光從全局的高度來“統籌規劃、系統分析、協同解決”。
白建華認為,當前制約風電發展的問題涉及政策、技術、經濟、管理等多個層面,政府、風電企業、電網企業等相關各方都需要參與問題的排查與解決。
首先,我國在風電開發方面缺乏較為統一的提前規劃。
白建華告訴記者,在風電發展方面,我國存在著重資源開發輕市場消納的現象,“在鼓勵大規模風電開發的同時,既沒有做好前期的市場配置研究,也沒有兼顧電力系統對風電的承受與接納水平。”
由于“十一五”風電發展實在太過迅速,2015年的風電裝機目標經歷了多次調整,先后從最初的6千萬千瓦調高到8千萬千瓦、9千萬千瓦,直至如今的1億千瓦。
“這實際上是一種質量被速度牽著走的本末倒置的發展順序,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先做好前期市場及電網的相關研究。根據研究結果,再制定科學合理的近期及中長期風電發展目標和相應的電網建設發展規劃,繼而嚴格遵照規劃進行項目審批。”白建華評價道。
其次,在風電并網方面欠缺科學統一的技術標準和強制執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