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記者專訪了工信部裝備司司長張相木。據透露,即將發布的《準入標準》提高了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整機)設備生產行業的準入門檻。今后所有風電機組生產企業,在生產、研發、質量保證及技術進步等方面必須符合《準入標準》的要求,否則將不得享受國家在投資、稅收、土地、環保、信貸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準入標準》重在鼓勵企業從引進技術、加快自主創新、大力發展海上風電及加大研發投入等五個方面加快技術進步,從而將我國風電裝備制造業培育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興產業。
中國工業報:我們得知,裝備司近日對國內風電整機制造廠和葉片制造廠的產能建設情況進行了摸底調研,從專題調研結果看,當前我國風電設備制造業的發展現狀是怎樣的?《準入標準》編制背景及主要目的是什么?
張相木:從當前的發展形式看,雖然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是國家鼓勵發展的新興產業,但是近年來一些地區出現了風電設備整機組裝一哄而上、重復引進和重復建設現象。風電裝備整機制造產能出現盲目擴張現象已成為目前風電裝備制造業存在的最突出問題。
據中國農業機械工業協會風力機械分會統計,2009年僅前3家風電機組企業——金風、華銳和東汽新增裝機容量820萬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59%,前10家占到總裝機容量的85%;大多數風電機組生產企業的規模都不大、市場占有率較低。預計2010年我國風電裝備產能將超過2000萬千瓦,目前還有許多企業準備進入,而專家預測,今后每年風電裝機需求為1300萬~1500萬千瓦,產能過剩的趨勢較為明顯。
因此,作為一系列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政策措施的重要一環,《準入標準》旨在防止風電設備產能盲目擴張,鼓勵優勢企業做大做強,優化產業結構,規范市場秩序。從另一方面講,風電設備行業無論是否出現產能過剩,制定《準入標準》都是很有意義的。
中國工業報:《準入標準》針對的主要對象是哪類企業?對企業主體的市場準入做出了哪些界定,主要內容涵蓋哪些方面?
張相木:目前,我國風電設備制造行業出現的產能過剩趨勢,主要體現在結構上——大家偏重建設整機制造能力,而質量穩定性、關鍵基礎零部件配套能力遠遠不足。因此《準入標準》主要針對風電機組(整機)的制造。
同時,風力發電機組又分為離網型和并網型兩種,離網型風電機組主要指單機功率在100瓦~100千瓦的小型風電,目前產業規模較小,年產值低于10億元,年產量低于10萬千瓦(其中5萬千瓦銷往國外市場),其產量只相當于并網風電機組年產量的1/130。近年來,我國離網型風電機組的生產規模和產品等級主要靠市場調節,整體供需狀況比較穩定。從農機協會提供的統計數據看,離網型風電機組從1989年到2009年的20年時間里年產量翻了4番,而并網型風電機組不到5年就翻了26番。由此可見,出現產能過剩趨勢的主要是并網型風電機組的生產能力。因此,《準入標準》重點針對生產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的企業。
《準入標準》對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生產企業設立、工藝裝備與研發測試能力、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技術進步、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安全生產與勞動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市場準入界定的具體標準。
中國工業報:這是否意味著今后我國風電機組制造行業的準入門檻進一步提高了?能否具體介紹一下《準入標準》對風電機組生產企業的設立、研發、產品質量保證等方面設定了哪些新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