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10 日,華儀電氣全資子公司華儀風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上海華儀風能電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儀”)與MECAL B.V.(荷蘭)的子公司MECAL Applied Mechanics B.V.及MECAL 亞洲有限公司(以下合稱“MECAL”)簽訂了《6.0 兆瓦海上風機設計開發合同》,雙方將共同設計開發6.0 兆瓦海上風機。項目計劃: 6.0 兆瓦海上風機系統設計將在2013 年3 月底以前完成;樣機的安裝將在2013 年9 月底前完成。項目設計開發的酬金及支付:上海華儀將按照項目設計開發的進度向MECAL 支付工作酬金共計420 萬歐元。項目使用權、所有權和知識產權:對于由MECAL、上海華儀或雙方共同開發的、關于產品的所有設計和文件,上海華儀具有排他的占有權、使用權、開發權和轉讓權。MECAL 及其關聯公司不得將該設計或文件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上海華儀有權使用在由本合同規定的產品開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并擁有該設計的完整權利。公司本次與MECAL 的攜手合作,將進一步提升公司大功率風機的研發能力,優化公司產品結構,推動公司產品升級,從而不斷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
華儀電氣已實現了從單一電力開關設備產品向電氣和風電二元業務的轉型, 以此作為長期的發展目標,并有望在將來促進配電與風電產品的有效結合.我們預計隨著公司風電設備收入的上升, 開關設備收入占比將相應下降.從過去發展來看,公司對政策把握準確,有效回避激烈競爭,這是公司不斷轉型的動力/。公司風電設備產品生產和銷售主要采用"有的放矢"的策略, 找到了適合自己的賽場,通過積極儲備風電場和開拓地方項目,為未來風電設備訂單提供了一定的保證.公司這部分收入,今年將開花結果,在未來風電大勢良好的背景下,我們看好該項業務。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6.0兆瓦海上風機設計開發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1 年2 月,本公司全資子公司華儀風能有限公司與MECAL B.V.(荷蘭)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相關公告已刊登于2011 年2 月26 日的《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2011 年5 月10 日,本公司全資子公司華儀風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上海華儀風能電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儀”)與MECAL B.V.(荷蘭)的子公司MECAL Applied Mechanics B.V.及MECAL 亞洲有限公司(以下合稱“MECAL”)簽訂了《6.0 兆瓦海上風機設計開發合同》,雙方將共同設計開發6.0 兆瓦海上風機。公司本次與MECAL 的攜手合作,將進一步提升公司大功率風機的研發能力,優化公司產品結構,推動公司產品升級,從而不斷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
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項目開發內容:上海華儀與MECAL 共同設計開發6.0 兆瓦海上風機。
2、項目計劃: 6.0 兆瓦海上風機系統設計將在2013 年3 月底以前完成;樣機的安裝將在2013 年9 月底前完成。
3、項目設計開發的酬金及支付:上海華儀將按照項目設計開發的進度向MECAL 支付工作酬金共計420 萬歐元。
4、項目使用權、所有權和知識產權:對于由MECAL、上海華儀或雙方共同開發的、關于產品的所有設計和文件,上海華儀具有排他的占有權、使用權、開發權和轉讓權。MECAL 及其關聯公司不得將該設計或文件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上海華儀有權使用在由本合同規定的產品開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并擁有該設計的完整權利。
5、生效條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特此公告。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 年5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