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綠電園區規劃、建設和運營工作指引(2025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挖掘我省綠電要素優勢,高質量打造綠電園區,實現綠電資源就地轉化,助力招商引資和產業升級,圍繞控制綠電項目開發成本、降低園區配電環節成本、節約園區內部運營成本和合理控制園區網購電成本四個關鍵環節,制定本工作指引。
在控制綠電項目開發成本方面指出:
實施項目同主體開發。按照“整體協同、利益互補”的原則,鼓勵同主體開展綠電園區項目開發,實現項目整體利益平衡。優先支持電源、綠電專變、直連線路、儲能、運營平臺及其配套設施等由同一主體投資建設。
合理確定風光儲容量配比。根據園區所在地風光發電出力特性、用戶用電特性及分時網購電價,科學論證風光儲容量配比,優化風光發電、儲能、用電負荷、電網購電的協調性。
落實新能源項目“標準地”。由園區所在政府牽頭協調用地規劃布局與土地核查,推進綠電園區配套新能源項目“標準地”,簡化審批流程,降低新能源開發非技術成本,推動綠電項目加快落地。
優選綠電項目投資開發主體。引導政策性金融機構、省屬金融企業及發電集團等參與綠電園區建設,引入優質資本、耐心資本長期投資,降低項目融資成本,保障項目高效推進與長期穩定低成本運營。
在降低園區配電環節成本方面指出:
在綠電園區建設增量配網。實行綠電園區和增量配網政策疊加,支持綠電園區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將增量配電網作為綠電園區能源服務基礎平臺。
綠電園區統一對電網結算。依托增量配電網,實現綠電園區整體對大電網結算。在增量配電網內部,采取靈活的價格策略,根據不同用戶用電負荷實際情況實現差異化結算,促進配電網與用戶互利共贏、協同發展。
降低配電環節電量電費。依托增量配電網,對園區內電力用戶實施輸配電量電價折扣或減免,增強園區配電網電價要素吸引力。
優化園區容(需)量電費。依托增量配電網,對綠電園區用電負荷實施精細化監測,合理選擇容(需)量電費繳納方式;以園區為整體統籌預留負荷波動空間,引導用戶有序錯開負荷波動時段,降低最大需量。
除此之外,通知還指出,引入優秀市場交易和運營服務團隊,聚合綠電園區內用戶、新能源,組建“源荷類”虛擬電廠,整體參與電力市場。通過動態優化源荷協同控制策略,實現園區發用電與電力現貨市場高效、經濟交互,降低園區整體購電成本。
實現園區源網荷儲利益協同。以園區虛擬電廠和增量配電網為平臺,設立源網荷儲利益調節機制,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動態調整收益分配,提升綠電園區整體利益協同,增強各方協作穩定性,實現共贏發展。
探索煤電長期協同合作機制。鼓勵各地立足資源稟賦,推動煤炭、煤電與綠色電力優勢互補,以綠電園區為主體,通過股權合作、聯營等方式與煤炭及煤電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穩定電煤供應和電力生產供需,將區域煤炭資源優勢持續轉化為具有競爭力的電價優勢,實現園區網購電價可控。
公告如下:

山西省能源局關于印發《綠電園區規劃、建設和運營工作指引(2025年)》的通知
晉能源規發〔2025〕224號
各市能源局,各綠電園區建設運營相關單位:
為推動我省綠電園區科學規劃、高效建設和健康運營,省能源局制定了《綠電園區規劃、建設和運營工作指引(2025年)》,請各市縣能源局根據新能源資源稟賦和產業、項目發展需求,高標準謀劃建設綠電園區和綠電直連項目;請各綠電園區結合工作實際,強化全過程管理,確保園區高質量建成運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省能源局反饋。
山西省能源局
2025年11月10日
綠電園區規劃、建設和運營工作指引(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挖掘我省綠電要素優勢,高質量打造綠電園區,實現綠電資源就地轉化,助力招商引資和產業升級,圍繞控制綠電項目開發成本、降低園區配電環節成本、節約園區內部運營成本和合理控制園區網購電成本四個關鍵環節,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控制綠電項目開發成本
(一)實施項目同主體開發。按照“整體協同、利益互補”的原則,鼓勵同主體開展綠電園區項目開發,實現項目整體利益平衡。優先支持電源、綠電專變、直連線路、儲能、運營平臺及其配套設施等由同一主體投資建設。
(二)合理確定風光儲容量配比。根據園區所在地風光發電出力特性、用戶用電特性及分時網購電價,科學論證風光儲容量配比,優化風光發電、儲能、用電負荷、電網購電的協調性。
(三)落實新能源項目“標準地”。由園區所在政府牽頭協調用地規劃布局與土地核查,推進綠電園區配套新能源項目“標準地”,簡化審批流程,降低新能源開發非技術成本,推動綠電項目加快落地。
(四)優選綠電項目投資開發主體。引導政策性金融機構、省屬金融企業及發電集團等參與綠電園區建設,引入優質資本、耐心資本長期投資,降低項目融資成本,保障項目高效推進與長期穩定低成本運營。
二、降低園區配電環節成本
(五)在綠電園區建設增量配網。實行綠電園區和增量配網政策疊加,支持綠電園區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將增量配電網作為綠電園區能源服務基礎平臺。
(六)綠電園區統一對電網結算。依托增量配電網,實現綠電園區整體對大電網結算。在增量配電網內部,采取靈活的價格策略,根據不同用戶用電負荷實際情況實現差異化結算,促進配電網與用戶互利共贏、協同發展。
(七)降低配電環節電量電費。依托增量配電網,對園區內電力用戶實施輸配電量電價折扣或減免,增強園區配電網電價要素吸引力。
(八)優化園區容(需)量電費。依托增量配電網,對綠電園區用電負荷實施精細化監測,合理選擇容(需)量電費繳納方式;以園區為整體統籌預留負荷波動空間,引導用戶有序錯開負荷波動時段,降低最大需量。
三、節約園區內部運營成本
(九)整體組建源荷類虛擬電廠。引入優秀市場交易和運營服務團隊,聚合綠電園區內用戶、新能源,組建“源荷類”虛擬電廠,整體參與電力市場。通過動態優化源荷協同控制策略,實現園區發用電與電力現貨市場高效、經濟交互,降低園區整體購電成本。
(十)實現園區源網荷儲利益協同。以園區虛擬電廠和增量配電網為平臺,設立源網荷儲利益調節機制,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動態調整收益分配,提升綠電園區整體利益協同,增強各方協作穩定性,實現共贏發展。
(十一)提升園區電力平衡能力。依托虛擬電廠對園區內的發用電行為進行整合優化和動態管理,健全相應的激勵考核和紅利分享機制,降低園區電源和負荷曲線偏差成本。增強發用兩側對電價信號的響應能力,提升園區內整體電力平衡水平。
四、合理控制園區網購電成本
(十二)提高電能量市場交易水平。依托準確的內部電源發電預測、市場價格預測和內部調節能力,合理確定綠電園區在電能量市場中的中長期和現貨交易比例,做好市場銜接和量價平衡,實現最低成本購電。
(十三)增加外部市場收益。依托園區電力平衡能力,在輔助服務市場和容量市場中貢獻調節價值,獲取額外收益。通過高比例綠電使用,在碳市場獲取收益。
(十四)按年確定中長期交易電價。在建立多年期煤電合作機制的基礎上,結合電力市場供需和電價水平,逐年合理確定中長期交易電價,穩定園區用電價格基本盤。
(十五)探索煤電長期協同合作機制。鼓勵各地立足資源稟賦,推動煤炭、煤電與綠色電力優勢互補,以綠電園區為主體,通過股權合作、聯營等方式與煤炭及煤電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穩定電煤供應和電力生產供需,將區域煤炭資源優勢持續轉化為具有競爭力的電價優勢,實現園區網購電價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