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風能、太陽能資源優勢,加快合理利用和開發步伐,促進風能、太陽能發電產健康有序發展,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發制定下發《巴彥淖爾市風能、太陽能發電開建設管理辦法》,就風能、太陽能探測管理、規劃及風能、太陽能項目規劃管理等事項做出明確要求。
辦法指出測風測光必須由市發改委統一組織,氣象部門參與并組成測風測光小組,測風測光資料在定期匯總和經市氣象局審查后,才可由具備測風測光資質的公司出具評價資料。同時要求指出市發改委要會同氣象部門組織好風能、太陽能建設項目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候災害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