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的一份新報告發現,海上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將能夠加速能源轉型,并助力G20國家打造有彈性和可持續的能源系統。報告還闡述了實現這一目標的具體行動方針。
該報告題為《海上可再生能源:部署行動議程》,明確了海上技術(如風能、海浪、潮汐能、海洋熱能和浮式太陽能)商業化的行動,致力于將其在全球推廣,從而為G20打造可再生能源系統做出了積極貢獻。
意大利為2021年G20輪值主席國。該國已意識到海上可再生能源在能源轉型中的重要性,并委托IRENA分析并制定一項行動議程計劃,以促進全球海上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為了保障全球的氣候安全,報告中提到了IRENA的1.5°C情景預設,其中海上風能、海洋能源和浮式太陽能將在未來幾十年出現大規模增長。
例如,到2030年,海上風能將從目前的34 GW增長到380 GW,到2050年將超過2000 GW。IRENA的分析表明,到2050年,海洋能源將帶來350GW的海上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而到2030年其裝機量可能將達到70GW。
在浮式太陽能領域,截至2020年8月底,其累計裝機量約為2.6 GW,來自全球35個國家的338個活躍項目,主要位于淡水人工水庫。
據IRENA統計,全球共有60多個國家正在探索浮式太陽能光伏裝置,其裝機量從2018年的1.1GW已經增加了一倍以上。
預計未來對浮動太陽能光伏的需求將主要來自亞洲國家。在歐洲,受支持性政策和多個在建示范項目的推動,也將呈增長趨勢。
海上可再生能源戰略的50項具體行動
報告還包括G20成員國在制定海上可再生能源國家戰略時可能采取的50項具體行動。
計劃采取的行動包括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加強海洋管理,將海上可再生能源納入國家海洋空間規劃,并盡早規劃水下電纜和電網等基礎設施。
報告稱,政策框架、國際合作和研發投資是推動全球海洋發展的關鍵舉措。該報告建議在G20的“金融軌道”內促進海洋融資。
IRENA總干事FrancescoLa Camera在發布該報告時表示:“海上可再生能源的潛力比當今全球電力需求高出20多倍,并構成了能源系統脫碳和全球藍色經濟發展的關鍵支柱。”
“G20主席國將海洋可再生能源納入G20議程是一項前瞻性的決定,我對此表示祝賀。IRENA很高興能夠利用其全球成員國在能源轉型的專業知識支持G20海上可再生能源行動議程。”
IRENA稱,在促進漁業、航運和旅游業等藍色經濟活動的同時,海上可再生能源還可實現海洋的可持續利用,從而為“可持續發展目標14”(SDG14)做出巨大貢獻。
海洋可再生能源所推動的藍色經濟也可以幫助島嶼和沿海國家實現巴黎協定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國家目標。
IRENA表示,G20成員國是全球經濟和貿易的主要參與者,并且擁有迄今為止超過四分之三的海洋可再生能源裝機量、99.3%的海上風能裝機量以及幾乎全部的海洋能源裝機量,因此在促進海洋可再生能源發展方面處于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