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也是防火季,正是山林火災頻繁的季節。興安縣森林公安局在國慶期間,加強了對林區及林區周邊村鎮、學校及企業的防火知識宣傳,起到了一定防火作用。近日,界首鎮一企業在森警的組織下成功撲滅一處山林火災,起火原因是什么?也許你根本沒想到......
2019年10月1日20時許,興安縣森林公安局刑偵隊隊長張宜遠接到興安縣風電投分公司職工電話報案稱,興安縣界首鎮0608機組附近山場發生森林火災,請求立即派員查處。張宜遠隊長告知報警人員要保障自身的安全,警方將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阻斷火路,防止火勢蔓延,以免造成巨大損失。
當時,興安縣森林公安局刑偵隊值班民警已赴縣城另一處地方執行任務,張宜遠隊長立即啟用備勤警員機制,組織備勤民警趕赴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后,張宜遠隊長組織民警與風電公司職工一起,使用滅火器對火路進行阻斷,同時,調來其公司的兩輛噴水小車對小火進行撲救。通過近1小時的撲救,山火成功撲滅。
(警民合作撲滅山火后,仔細調查起火原因)
山火撲滅后,張宜遠隊長對風電公司配有防火器材并及時報警組織人力救火的事進行了表揚,同時組織警力對起火原因進行現場勘驗。經過民警多方調查走訪,確定附近現場無人作業,經驗豐富的楊建軍指導員對現場研判分析,排除人為原因(如吸煙丟棄煙火等)。經過仔細勘查,在現場發現一處被燒焦變形的礦泉水瓶。楊建軍指導員斷定,就是礦泉水瓶引燃的山火!
原來,該礦泉水瓶里剩下了一些水,在陽光的照射下形成凸透鏡的效果。當日下午,陽光照射充足,陽光被礦泉水瓶“凸透鏡”聚光在雜草上,達到茅草燃點溫度,茅草慢慢自燃起來了。幸好,由于風電場的開發,山場道路修建阻斷了火路,沒有造成較大損失。但這“星星之火”如果不及時發現和撲滅,很有可能形成“燎原之勢”。
溫馨提示:
請不要在山林隨意丟棄礦泉水瓶、火機、香水等物品,因為這些物品可能因為陽光的聚光作用,而釀成森林大火,成為引發山林火災的“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