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發改委日前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方案》,其中包括14個分散式風電項目,共計裝機452.5MW。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
寧發改能源(發展)〔2019〕414號
各市、縣發展改革委(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
為規范分散式風電建設管理,引導全區分散式風電健康發展,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30號)有關要求,我委會同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和草原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對各地市申報項目進行了審核,最終確定符合條件的14個分散式風電項目,總建設規模452.5兆瓦。根據審核結果,我委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方案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3號)和《關于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30號)有關要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于2018年5月印發了《關于做好我區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規劃工作的通知》(寧發改能源(發展)〔2018〕282號),組織全區開展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布局研究。
為推進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促進全區分散式風電健康發展,規范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管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就各地區提出的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規模和布局充分征求了自治區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和草原、水利、電網等部門的意見,經共同審核后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方案》。
一、開發原則
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應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因地制宜、限定規模”的原則建設,項目所產生電力可自用,也可上網且在配電系統平衡調節。
二、建設標準
(一)分散式風電項目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
(二)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配電系統設施,優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電網。
(三)1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只能有1個并網點,且總容量不應超過50兆瓦。
(四)在一個并網點接入的風電容量上限以不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為前提,統籌考慮各電壓等級的接入總容量。
三、發展目標
根據各地市上報情況,銀川市、固原市、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經研究后提出暫無符合相關條件的分散式風電項目。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和草原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等部門,按照國家能源局有關要求,對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上報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從土地利用、生態保護、電網接入和消納等方面進行了審核,共同確定了各地市分散式風電項目最終布局和建設容量。經研究,符合條件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共14個,總建設規模452.5兆瓦,具體情況見附表。
四、相關要求
(一)請各市、縣發展改革委(局)積極協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和草原、水利等部門,加強服務指導,協調解決影響項目落地的相關問題,督促業主加快完成項目前期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核準和項目建設。項目選址要堅守生態保護紅線,嚴禁占用現狀耕地、耕地后備資源區、基本農田保護區、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地、自然保護區、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區域。
(二)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要積極做好分散式風電項目接入電網工作,本著安全、簡便、及時、高效的原則提供并網服務,保證全區分散式風電項目電網接入安全可靠、所發電量就地全額消納。
(三)各市、縣發展改革委(局)要定期上報項目進展情況,嚴查項目建設過程的違規行為。
(四)列入本方案的分散式風電項目,上網電價均按照國家相關電價政策執行。
附表: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分散式風電項目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