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則韓國核電出口阿聯酋的消息深深刺痛了王炳華的心。韓國在20世紀80年代引進美國核電技術,經過20多年的努力,開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電技術,并在2009年戰勝了美國、法國、日本等對手,贏得阿聯酋近500億美元的核電大單。
“我國核電已有30多年發展歷史,世界上任何一個正在發展核電和準備發展核電的國家都無法與我們的優勢相比。”王炳華說,“但是,我們這些最具商業價值的建設項目和先進技術,卻分散在不同的企業集團,無法形成合力。”
王炳華說,三代核電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是一項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借鑒韓國核電發展經驗,我國必須著眼體制改革。
談及我國核電體制改革,王炳華認為,要從政府主導和市場資源配置兩方面入手。在政府層面,應不斷完善戰略引導、管控和安全監督體系。在行業層面,應加快形成“專業分工明確、協同效應突出”的核電工業體系:一是要積極推進“多業主、專業化”的核電建設模式;二是要建設獨立、完整的核燃料循環體系;三是要引導裝備制造企業強強聯合,形成核電主設備和重要輔助設備國產化能力。通過優化整合,積極培育在核電技術研發設計、工程建設管理、電站運行和壽期服務以及核燃料循環領域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國家隊”。

陸啟洲委員
陸啟洲委員的“水電發展”情結
“水電是一種清潔可再生的能源,積極開發水電,是世界各國在實現工業化過程中,解決能源和環境問題的首選。”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陸啟洲指出,“要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15%的目標,加快我國水電發展刻不容緩。”
陸啟洲分析認為,在我國非化石一次能源中,核電的發展還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風電、太陽能發電面臨電網接入困難、造價高、發電間歇等問題,要成為主力能源也需較長的發展時期;而水電則作為成熟、可大規模開發的清潔能源,應成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證能源供應的必然選擇。
“我國水力資源十分豐富,但目前整體利用程度還較低,技術可開發程度僅為36%,遠低于世界發達國家平均水平。”陸啟洲說。
在政協提案組采訪時,《經濟參考報》記者看到了陸啟洲委員遞交的一份題為《加快黃河中上游水電刻不容緩》的提案。陸啟洲說,黃河上游和北干流是我國規劃的大型水電基地,目前已建、在建水電1800萬千瓦,還有1400萬千瓦的水電容量有待開發。
陸啟洲告訴記者,與西南水電開發相比,黃河中上游地處高海拔,人煙稀少,環境容量大,水電開發具有可開發能量集中、征地移民和淹沒土地少、單位造價低等突出優勢。
“而且實踐表明,黃河中上游水電開發還具有防洪、防凌、灌溉、供水、生態等顯著的綜合效益。”陸啟洲建議,應在國家層面加快決策,推動水電特別是黃河中上游水電資源開發步伐。(記者李新民)